以立基行銷推展台灣文化品牌
分類 / 直銷文摘
作者 / 劉典嚴
期數 / 第137期
以立基行銷推展台灣文化品牌
朗讀:
在吳心怡所著的《左腦攻打右腦》書中,談到開羅當地人有個笑話是這樣的:有一天,一個下埃及人想要去上埃及人開的店裡買冰箱,下埃及人知道上埃及人決不會賣東西給下埃及人,所以這個下埃及人決定換上西裝,喬裝成西方人,到上埃及人的店裡說:「我要買這個電冰箱。」只見上埃及人說:「我不賣東西給下埃及人。」
下埃及人沒想到一下子就被認出來了,只好立刻回家再重新喬裝。他戴上假髮,在臉上抹粉化妝,穿上和服,喬裝成日本女人,他再走到上埃及人的店裡,指著冰箱說:「我要買這個電冰箱。」沒想到上埃及人還是說:「我不賣東西給下埃及人。」
下埃人一臉驚訝的問:「為什麼不管我裝成什麼樣子,你都知道我是下埃及人?」上埃及人回答:「因為那是電視機,不是電冰箱。」
借用這個笑話來觀察行銷世界,發現市面有些品牌正在做著下埃及人做的事情。當然,笑話中的上埃及人在現實生活中變成了消費者。
已經存在市場上的品牌當然是可以被修正的,但那必須從內在本質做起,而且成功的代價很大(除非是個名不見經傳的牌子,那又另當別論),突然脫離該品牌原來的個性,便等於輸入了另一個品牌形象到消費者腦海裡。消費者只會覺得困惑,但不會被騙,雖然廠商聽不到消費者當面說:「因為那是電視機,不是電冰箱。」故而培育品牌的路上,切莫因手法豐富,而過於貪心,把品牌搞得像個精神分裂的四不像。
常見的一種有效的品牌策略,是將行銷努力集中在一個狹隘、規模小、非常特別、擁有極度特殊的需求與希望的市場區隔上,是謂立基行銷(niche marketing)。近年受到熱列討論的「文化創意產業」,可謂是台灣應該設法「還我本色」而致力表現的行銷立基點。
文化創意包括了:視覺藝術、音樂及表演藝術、工藝、設計產業、出版、電視與廣播、電影、廣告、文化展演設施、設計品牌時尚、建築、創意生活及數位休閒娛樂共13項產業。根據台經院提供的文化創意產業規模推估資料,保守估計至民國97年將達到一兆一千六百億元。當文化加上科技,更是潛力無窮,被列為國家重點發展計劃「兩兆雙星」之一的數位內容。這是因為台灣的魅力,正讓全世界心動,由幾米、張惠妹、雲門舞集、誠品書店……,已經開始有諸多文化因子讓遙遠國度的人有股哈台的衝動。
一位征戰全球的企業人,初到荷蘭,提起台灣,他的商業對手立刻說,「那是雲門舞集的國家。」報紙還登載,有位美國男孩在法國歌劇院區尋尋覓覓,終於找到留法台灣年輕藝術家們開的珍珠奶茶專賣店,他們在歐洲賣起正港台灣味:客家莊桌椅、侯孝賢電影「海上花」劇照,「讓人有想去台灣的慾望,」一位外國佬上班族說。
目前,在全世界各種物質產品皆供過於求的時代,產品或服務是否能創造出一個引人入勝的故事,消費過程中給予顧客愉悅的體驗,成為決定產品價值的關鍵,而因為文化創意產業過去受到不少人的忽略,才是值得開發的潛在利基。有這璞玉般的瑰寶,企業家應該把眼光拉遠,將資金投入在成長中的文化創意產業,而不是讓國外資金大量買走台灣創意。過去政府疏於文化創意產業這塊園地施肥,荒地上竟也開出幾朵秀異的花,而今要讓它花開滿園、四處飄香,台灣還有很多挑戰。
(作者為育達商業技術學院行銷與流通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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