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優惠    註冊登入
全球華人直銷媒體第一品牌
直銷文摘

全民健保對直銷界的影響


分類 / 直銷文摘
作者 / 呂子賢
期數 / 第29期

    全民健保對直銷界的影響


朗讀:

原訂於2000年才開辦的全民健保,因政治因素一再提前,連院長在2月底以「決心、信心、愛心、耐心」宣告健保列車於1995年3月1日凌晨如期開出。在先天決策倉卒,規劃不當,後天準備不足、宣導失敗之下,已實施2個多月的全民健保已是怨聲載道,民眾在面臨保費增加、自付部分負擔加重、醫療院所拒診或變項加價以及轉診不便已失去耐心,決定走上街頭,每年距額健保費用的支出也衝擊國內企業界國際競爭的信心,醫療院所對於醫療給付標準同病同酬,影響其醫療品質與經營績效,使得濟世救人的醫事人員對病患的愛心也打了折扣,原來政府的美意招致民怨。
花招百出嘆為觀止
全民健保實施至今才2個多月,已浮現過去公、勞、農保的幣端,民眾為了節省自負額,在健保實施前爭先恐後就醫、拿藥,健保實施後延緩出院,造成醫院病床短缺影響別人就醫的權利,而醫療院所針對健保不給付項目如掛號費,病床費差額、膳食費、非處方藥等巧立名目收留,真是花招百出,嘆為觀止,道盡人性貪婪的一面,也難怪政府有關單位當初在規劃健保制度時,抱著防弊的心態,層層限制,導致今天健保制度的種種不便。
期盼未來政府在徹底檢討全民健保執行的障礙時,能以客觀的立場,而非把醫療體系當「強盜」,民眾為「小偷」的心態,瞭解民眾的需求,醫療體系實際運作的流程與成本,廣納建言,著手逐步改善,達到便民的目的。另外民眾的就醫觀念也要改變,不要有「不看白不看」的心理,而是抱著「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的觀念來看待健保,同時醫療體系也應本著醫者濟世救人的聖職來服務大眾,這樣的全民健保才是「利益共享的全民健保」,而非拖垮政府財政,醫療品質下降的「全民健保」。
全民健保制度是社會保險制度,而非社會福利制度,即平常吃虧保日後的「大險」,也就是小病自己付費,大病健保付費。其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衛生署,保險人為中央健康保險局,被保險之資格為:
1.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4個月者。
2.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或領有外僑居留證,並有一定僱主之受僱者之眷屬。
3.在台灣地區辦理戶籍出生登記,並符合被保險人眷屬資格的新生兒。故現役軍人、軍中聘僱人員、軍校學生、服刑或管訓2個月以上之受刑人以及失蹤滿6個月未納入健保,另外出國6個月以上之被保險人可退保,待回國再參加健保。
被保險人的義務是:
1.定期繳納保費,否則科以罰鍰。
2.部份負擔醫療費用。
3.依規定轉診就醫。
權利是被保險人發生生育、疾病、傷害事故時,可到健保特約醫療機構就醫,享有醫療照顧,因人在國外或國內之緊急傷病應立即治療而至國外醫療院所(包括緊急分娩)或國內非健保特約院所就醫時,應先自付醫療費用,並於治療結果後6個月內,檢具醫療證明及費用憑證,交由投保單位向健保局申請核退。


緊急傷痛之範圍如下:
1.急性腹瀉、嘔吐或脫水現象。
2.急性腹痛、胸痛、頭痛、背痛(下背、腰痛)關節痛或牙痛需緊急處理以辨病因者。
3.吐血、便血、咳血、血尿、陰道出血或急性外傷出血者。
4.急性中毒或急性過敏反應者。
5.體溫不穩定,在1小時內曾有高燒達攝氏39度以上或體溫過低者。
6.呼吸困難、氣喘、膳唇或指端發紺起因於心、肺、腎功能衰竭、失調或血液、血中氣體異常者。
7.意識不清、昏迷、痙攣或肢體運動功能失調。
8.眼、耳、呼吸道、腸胃道、泌尿生殖道有異物存留或因體內疾病導致阻塞者。
9.精神病患有危及他人或自己安全、或呈精神病症須及時處置者。
10.重大意外導致的急性傷害。
11.生命徵象不穩或其他可能造成生命危急者。
12.應立即處理的法定傳染病。
13.二天以上連續假期間發生的突發病痛或創傷。
全民健保是強制投保的保險,被保險人分為6大類,從今年3月1日起,除非是屬於第6類之地區人口之被保險人(即無職業、無親屬扶養者)以申請當時起計算保費,明年3月1日才強制納保,其他類之被保險人保費均從今年3月1日起算,各類被保險人之保費依其投保金額及負擔比列計算保費,並向其投保單位繳納保費,至於重度及極重度殘障者免繳保費,中度殘障者繳納1/2保費,輕度殘障者繳納3/4保費,其眷屬依其保險對象類別需繳保費。如有兩份收入者應以較高那分收入計算保費,例如:具有榮民、自耕農身分、同時也是有固定僱主之受僱者,應以第1類被保險人投保,公保滿30年者免繳保費,但如設公司成為負責人應以第1類被保險人投保並繳納保費。



目前投保金額爭議最大是勞保被保險人以實際收入投保包括加班費、伙食費、績效獎金等均列入計算,而公休被保險人之投保薪資以本俸投保而非實際收入,農漁民為16,500元,職業工人(參加工會者)為17,400元起,如家庭男主人收入為55,000元,則以53,000元投保,在上有二老,下有二小,太太未上班之下,每月健保費要付3,380元,另外勞保保費36,300元×6.5%(費率)×20%=472元,每月勞保與健保費用總共支付3,852元,負擔還不小呢。
部份負擔節制醫療資源
為有效節制醫療資源,被保險人在就醫時必須負擔掛號費及門診、住院費用部分費用,重大傷病、分娩、預防保健免部分負擔。至於部分負擔的限額以急性病住院30天內,慢性病住院180天內者,每次住院自負金額之上限為15,000元,每人每年上限為25,000元,自負金額超過上限時由健保局負擔,但是急性病房超過30天,慢性病房超過180天者,則自負額無上限即使超過25,0000元,被保險人仍須負擔。每次住院自負額超過每年上限25,000元時,被保險人仍須先行繳費,而於翌年3月底前檢具申請書,費用明細、收據正本自行自健保局轄區分局申請核退超過上限之部分金額。



健保之就醫憑證有下列幾種:
1.全民健康保險卡:適用於4歲以上保險對象就醫,分為A卡、B卡、C卡……等,背面各有6次就醫記錄欄,有效期限是到發卡的當年年底。
2.兒童健康手冊:適用於未滿4歲兒童的就醫和健康檢查。
3.孕婦健康手冊:適用於孕婦的產前檢查,自5月分開始實施。
4.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適用於病情穩定之51種疾病(、需要長期服用相同藥品之慢性病患,有效期限為3個月,每次給藥量最高以1個月為限,自5月起,慢性病患可拿連續處方箋至健保特約藥局拿藥,不一定要到醫院拿藥。


5.繼續治療單:適用於需要繼續治療或追蹤的人,以不超過1個月為原則。
6.重大傷病證明:適用於罹患主管機關所公告的重大疾病,可向健保局申請重大傷病證明,免自負額。
7.轉診單:被保險人就診時,因特約醫療院所限於設備或專長無法確定病因,應開具轉診單請被保險人轉診,最長期限為1個月。
8.特殊檢查之轉檢單:對特殊檢查項目亦應開具檢單請被保險人轉院檢查,最長期限為1個月。
在全民健保法中特別訂定了所謂的「落日條款」,即主管機關應於全民健保實施兩年內提出執行評估及改制方案,另外行政院應於實施滿兩年之後的半年內再行修正,逾期則全民健保消失,對大眾來說,剛被迫上了健保列車,卻又要被趕著下車,相信這是大家所不願意見到的。

感謝您閱讀直銷世紀數位版內容


標籤:  

延伸閱讀

猜你喜歡

熱門內容

直銷公司的變與不變

直銷的成功關鍵因素

掌握情報,建立關係

善用誘因 吊人胃口

學習

有用的座右銘

優質專業造型基本功

體驗服務行銷有賴顧客參與及業者投入

美化姻緣有絕竅

台資直銷企業何時登陸最合宜?

影音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