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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文摘

'96年直銷重大新聞事件總回顧


分類 / 直銷文摘
作者 / 編輯部
期數 / 第48期

    '96年直銷重大新聞事件總回顧


朗讀:

《總論篇》


從年度新聞事件看直銷產業發展


'96年,對台灣來說,可說是「多事之秋」的代名詞,從逃不過不景氣的魔爪,一家一家企業接連倒閉,引起一連串的勞工抗爭起,到宋七力、妙天禪師引發宗教歛財的爭議;台灣市場充滿了暴戾之氣,一觸即發,在這樣不定的總體環境裡,台灣的直銷市場到底呈現什麼樣的景況?是不是也像台灣的經濟前景一樣,瀰漫著「暴風雨前夕」的詭譎氣味?還是有機會可以異軍突起,出類拔萃呢?年終將至,這個答案可能得由直銷業界去年一年的表現才能論定。

回首來時路有褒亦有貶


有鑑於此,本刊特別於歲末時節,針對1996年一年的直銷業概況進行回顧,結果發現今年的直銷業也不迫多讓,新聞事件層出不窮。

當然既然稱之為新聞事件,自是有好有壞,今年直銷界的好事包括直銷公司獎金步步高、直銷公司紛紛開拓台灣中南部市場、還有些直銷商遠赴海外,諸如大陸、東南亞都可以尋獲台灣直銷商的足跡、直銷公司上網路、立法院有意將直銷列入修法重點、直銷商品愈來愈環保、部分直銷公司推出買產品送產品責任險,以贏得消費者的心、商德約法正式付諸施行等;有爭議的新聞則包括直銷協會再度被指壟斷、直銷公司倒風頻傳、靈芝誤食讓人喪命、直銷龍頭業者業績下滑、數家不法直銷公司被檢舉、宗教假直銷手法行歛財之實等。
這些新聞事件大家似乎都耳熟能詳,但是真的要大家細數箇中細節,可能還得費點腦筋。因此本刊特別從這麼多的重點新聞裡,票選出5條重大新聞,深入追蹤事件背後形成的原因、現況發展、甚至將這件事情對直銷業界可能產生的影響做一預測,好讓讀者坐數「鑑往知來」之利。
這5條重大新聞事件是:業界自行擬訂商德約法以自律,公平會針對直銷法案進行修法,靈芝誤食讓人喪命,直銷龍頭業者業績首度下滑,妙天集團以直銷手法大賣蓮座、健康食品。
表面看來,似乎這些事件都各自獨立,互不牽扯,但仔細深究,卻可以發現所有事件其實都指向一個共同的方向:曾經備受爭議的台灣直銷業,這次又舊病復發了。
其實這類事例在直銷業界已經不知道上演過多少回,只是由於不是什麼光榮事件,大多數的直銷業者都是採取能夠遮掩就遮掩的做法,一發生事件,就趕快和出事的廠商或是直銷商畫清界線,以表明自己的清白。但是時間一久,直銷公司也慢慢發現光是這樣掩過飾非,早晚會將直銷業界搞垮。
所以今年直銷業界與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有足夠的誠意與決心,結合產、官、學界一起來痛下針砭,其中由業界自發性地推出商德約法,以及由立法院主導的直銷法案修法,都可以懇切地說明大家的用心。
其實直銷業界一直以來都有業者、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的問題,根據行政院公平會'95年度針對台灣地區所做的「直銷事業經營概況調查」指出,有多達52.38%的業者最擔心的經營面問題是「不法業者之破壞」,而希望政府協助的項目裡,「加強查緝非法業者」也高居71.43%的比例。
只是這個問題一直潛藏在直銷業繁榮的業績裡,被絢麗的外表緊緊包裹住了;為了在業界掙得一席之地,大多數的業者寧可將心力拿去拓展版圖,也不願靜下來想想如何篩選直銷商或是導正直銷商,畢竟這個主題太費力,成效也無法立見彰顯。

糾紛雖不斷業界有共識
直銷業在年初為自己締造了高業績表現,在一片榮景下,無怪乎代表官方的公平會年中就估測:「'96年整體直銷市場的表現應該可以比'95年同期成長23%以上,營業額將可達533億元,和'95年的448億元比起來,至少將多出102.76億元。」而媒體也不遑多讓,在今年一開春就頒給了直銷業一個「不景氣中唯一逆勢成長的行業」榮銜。
但是頂著這麼多光環的直銷業是不是就可以將這些存在於內部的矛盾清除一空了呢?答案當然不是。
事實上直銷界的交易糾紛始終沒有停過,從保力胺事件至健康磁床醫死人,光是去年一年遭公平會糾舉不肖廠商數就高達8家,這些不幸的事件累積起來,再加上年中又爆出了「靈芝風波」,一連串的事件促成了直銷業界的自省,於是在今年年中,由直銷協會帶頭,簽署了一份專屬直銷界的「商德約法」,這套商德約法可以通行全球42國,保障消費者退貨、解約的權利,只要消費者在一定期間內向公司提出申請,就可以取回全部貸款的權益,另一方面也希望透過此條款規範直銷商,讓直銷商不再利用誇大銷售業績或收入等不實方式,來招攬新進人員。
這套商德約法立意雖善,但是由於效力僅及直銷協會成員,以目前直銷協會會員備19家之數,和登記在案的700家業者相較,顯然囊括層面不夠寬廣;但同是直銷協會會員公司的世康宜公司總經理朱昌田,在商德約法公聽會時卻很樂觀地表示:「雖然直銷協會會員數有限,但畢竟這套自律條款是站在為直銷界好的立場上來做規畫,一旦正牌廠商都採用,日後應該也會風行草偃,成為業界公認的規範。」如新公關經理傅克振也表示:「在這個消費者意識高張的時代裡,直銷協會適時推出商德約法,正足以說明直銷業界對於消費者愈來愈重視了。」
儘管一直以來直銷協會都因為申請入會門檻過高而備受業界爭議,但是這次倒是少見的直銷業界意見大融合。大多數的直銷公司,不論入不入會,都對此自律條款抱持肯定的看法,顯然大家已經認同營造一個良好的直銷環境對大家都有好處,畢竟能夠踏出改革的第一步,不論成敗,總是個好的開始。

業績下滑市場仍然樂觀
直銷業今年還發生了一件令大家都很意外的事件,就是一向是直銷業龍頭老大的安麗公司,今年總體業績竟然下滑了19億元,由原先的72億元,跌了20%~30%,儘管安麗公司總經理曾進榮一再陳述:「這是因為大將都放洋到大陸經營市場所致。」但是業界對於安麗的解釋,還是多所推測。
比較樂觀的人認為:「可能是因為市場大餅被一些小廠瓜分的結果,等到海外市場步上軌道,應該就可以力挽狂瀾。」
也有些比較悲觀的人,甚至認為這是台灣直銷業走下坡的先兆。當然這樣的說法未免過於悲觀,前途看俏的直銷業界不可能一夕風雲變色,業績全盤急轉直下,「但是有必要將這件事當成是一個警訊,好好地端詳直銷業的腳步。」雙鶴執行副總經理蔡建寧提出他個人的看法:「顯然不景氣也已經影響到直銷業了,由於工作難找,很多兼職直銷的人都放慢了直銷的腳步,將大部分的心力放在顧全原有的飯碗上,如此一來,難免會使得直銷發展受到影響。」「所以我現在最擔心的問題,反倒是大多數直銷公司很久不曾擔心過的問題:到底直銷商在哪裡?」蔡建寧補充道。
不論這個臆測是否屬實,都不是那麼重要,值得關注的反倒是直銷業者在這些事件中到底學到了什麼?是不是有警戒心,知道該如何未雨綢繆了?
由「靈芝到底會不會吃死人?」、「安麗業績陡降19億元,背後潛藏著什麼因素?」、「直銷手法到底被多少人誤用?」除開這些疑惑一路走來,直銷業者的表現仍稱得上可圈可點,至少不會像以往,只將目光侷限在事件本身上,反而能夠將小事件與整體環境做一連結,思考此事件對於大環境的影響,甚至站在所有直銷業互助共榮的觀點上來下決策,這樣的演變,對於一向多是非的直銷業來說,毋寧是件好事,套句老話:「未經一番寒澈骨,那來梅花撲鼻香。」只要直銷業能夠走過這段過渡期,早晚可以聞到撲鼻的梅花香。

《事件一》
公平法熱烈修法立委提出新版本


今年的直銷重大新聞中,「公平交易法修法」這一條是所有直銷公司、經理人及從業人員都不能忽視的大事,這個直銷事業的最高指導原則一旦有所變動,直銷人勢必要更留心,以免因疏忽而違法。

公平法修法四重點


公平交易法在1991年2月4日完成立法公布程序,自翌年2月4日開始施行,至今已邁過4個年頭,由於國內直銷環境變遷迅速,直銷公司與直銷商都持續地增加,為因應變局,公平會便研擬了「公平交易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於94年4月21日通過行政院院會,正在立法院審查當中。

「公平交易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的修正重點如下:
1.為順應業者反應與節約行政成本及產業資料之掌握與統計等考量,刪除公告獨佔事業之規定。(修正條文第10條)
2.刪除市場佔有率達1/5事業,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規定,以符實際需要。(修正條文第11條)
3.為求國家法制之齊一,避免司法機關執法之困擾,確保公平競爭、維護交易秩序及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爰參考刑法第27章妨害名譽及信用罪規定,將違反公平法第22條之規定者,修正為處行為人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且明定須告訴乃論。(修正條文第37條)
現行條文為:違反第22條之規定者,處行為人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之罰金。
行政院所持的理由為:配合刑法第310條及第313條有關誹謗罪及妨害信用罪之規定,將刑期提高為2年。
4.現行對於違反公平法規定之事業,公平會得先命令停止或改正該行為,必要時再處以罰金之規定,易導致事業存有可違反公平法一次而不會受處罰鍰之僥倖心理,為促使事業養成守法觀念,增強執法效果,爰增訂公平會對違反本法之事業得逕處罰鍰之規定(修正條文第41條)。
現行條文為: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或改正其行為;逾期仍不停止或改正其行為者,得繼續限期命其停止或改正其行為,並按次連續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或改正為止。
對方這項變革,曾任公交會委員的律師呂榮海深表贊同,他指出,現行的規定具有警告的精神,但卻有造成業者僥倖心態的負作用,而公平法施行4年多來,業者已由摸索走向熟稔,直銷市場也有長足的進步,確是修法的時機。

各修法版本紛紛出籠
除了公平會自行提出的修法草案,顏錦福、陳傑儒、黃國鐘及林明義等多位立委也都陸續針對公平法部份條文提出修正草案,然而只有公平法第41條條文的修改涉及直銷事業。
有鑑於此,立委謝錦川於10月30日特別針對直銷事業提出新的公文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版本。謝錦川表示:「台灣地區平均每百人就有9.32人曾經參與直銷事業,而'95年度的總營業額更高達448.45億。目前有相當多的國家針對直銷事業單獨立法,而我國卻仍停留在管理辦法階段,不管以法律位階或辦法內容而言都顯相當不足,因此針對直銷事業部份之條文實有重新修正及提升位階之必要。」
謝錦川委員所提出草案的主要內容如下:
1.將多層次事業之規範管理提升至法律位階:原第23條第2項授權中央主管訂定管理辦法刪除,由公平交易法新增條文來規範。(修正條文第23條)
2.直銷事業應採核准制:原管理辦法對直銷事業於開始營業或實施直銷行為前向主管機關以書面報備之報備制,在此草案改為核准制,且於核准取得執照後之前五年,每年須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1次換發執照,5年後每2年審核1次換發執照,以對直銷事業從嚴管理。(修正條文第23條之2)
3.對直銷事業所販售商品之規範:以直銷通路販售健康食品曾引發了種種問題,公平會應為消費大眾嚴格把關,故將直銷事業所販售商品之內容規範於此草案。(修正條文第23條之3)
4.增列救濟制度:因直銷事業之年營業額相當龐大,參與人數眾多,一旦事業體發生問題很容易造成社會問題,實應建立救濟制度,故現定直銷事業應於取得核准執照時繳交資本額10%為保證金予中央主管機關,每營業年度終了,應先提出年度盈餘5%為保證金予中央主管機關,由中央主管機關掌控,作為公司發生危機或解散時的處理金,此舉不僅可保護大多數的參加人,而且對於只想短期獲利的不肖直銷公司也有嚇阻作用,為顧及事業體之資金留置不能過高,當保證金總額達該公司之資本總額時,則保證金可免繳。(修正條文第23條之6)

修正方向須再評估
對於將報備制改為核准制,呂榮海認為這個修正是朝「立法從嚴」的方向,然而以公平會現有的人力、資源、經費是否能負荷而落實執行,則有待評估;此外改為核准制後所發放的執照是否有違公平法促進自由競爭的精神及執照是否會演變為洛陽紙貴等問題實須考量。
謝錦川表示,直銷事業至今已有超過200萬的從業人員,但公平會的編制卻太少,面對龐大的直銷市場,公平會日後勢必要增員。原本的報備制之下,公平會只有指揮、監督權,事實上的管制卻相當鬆散,而採行核准制後,由於有換照的壓力,業者將會更謹慎,而執照的發給並沒有數量的限制,只要符合規定的業者就會發給,因此不會買賣執照的情形發生。
公平法有所修正,公平會與衛生署也將針對直銷管理辦法進行討論,除了日後將互相配合,加強管理以直銷通路售健康食品的共識外,衛生署建議公平會,在直銷管理辦法中,增列「所販售之產品應符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關之規定」,由於事關公平會職權將涉及修法部分,公平會正研究當中。
除了各種法令的研討,公平會更於今年9月起結合省市建設廳局,全面進行直銷業普查,以了解是否有不法業者的違規情事,希望能藉由早期發現並加以導正,健全直銷市場的發展。
目前公平會研擬當中的直銷公司預警制度是另一個重要措施,比制度類似金融業的金檢制度,公平會在接獲業者申請的報備案後,以集中人力的作業,審查業者的制度與商品等,其用意與這次普查的「早期發現、及早導正」實無二致。
隨著直銷業的蓬勃發展,這個龐大市場的良窳影響層面漸廣,在各項修法案及公平會改善做法的努力下,期望將直銷導入更常軌的發展,這也是大眾之福。

《事件二》
首部商德法規範直銷君子


誰說直銷業亂象叢生?誰說直銷業者與消費者均無保障?為了自清,更為了永續經營,第一部由產業內自發性產生的「直銷商德約法」在直銷協會的推動下,於6月1日正式實施,業界希望藉此樹立直銷業自律的典範並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藉由約法補法令之不足


這部商德約法是由中華民國直銷協會參酌「世界直銷聯盟商德約法」而制定,並在'95年12月協會的第二次會員大會中通過,在今年6月1日實施,為協會的會員公司及直銷商所共同遵守。

直銷協會指出,我國對於直銷業的相關法令仍不夠周延,業者及消費大眾除了依靠政府有限的法令保護之外,最重要的還是業者自我的約束力,藉由商德約法,希望透過業者本身的自發性,形成一種主動的約束規範,提升直銷業的形象。
商德約法共分為5章43條,包括:1.通則,2.有關顧客之營業守則,3.直銷人員之營業守則,4.直銷公司之間的營業守則,5.商德約法之施行等5部份;其制定的宗旨為:1.滿足消費者的需求,並維護消費者的權利;2.維護直銷人員的權益;3.於自由企業體制中,提倡公平競爭的經營理念;4.提升直銷的公眾形象。

倡導自律的商德標竿
在約法中明白指出,直銷的定義為:「直接於消費者家中或他人家中、工作地點或零售商店外的地方進行商品的銷售,通常是由直銷人員於現場對產品或服務作詳細說明或示範。」
此外,在商德約法第1章第6條點出了約法的自律精神:「商德約法是直銷業自律的準則,並非法令,其所要求的職責是一種超乎法令所要求的商業道德,不遵守商德約法並不直接產生民事責任,直銷公司之直銷協會會員資格被解除者,即不再受制於此商德約法。」
直銷協會秘書長康騰輝表示,該約法目前已由42個國家採用遵行,是直銷業國際性的自律行為,而在國內,這樣的產業自律公約尚屬首創,期望能產生拋磚引玉的功效。
康騰輝表示,由於每個正派經營的直銷公司已有一套營業守則,詳細規定公司與直銷商的權利義務關係,商德約法則提供一套超乎法令及公司規定的道德標準,以為精神標竿。

約法範圍引發討論
約法第1章第5條規定:「直銷人員不直接受制於商德約法,但其直銷公司須要求其直銷人員遵守商德約法或公司之營業守則,以作為保有公司之直銷人員資格的條件。」
由上述條文可知,商德約法是透過直銷公司來約束直銷人員,但由於目前直銷協會僅有19家會員公司,在707家登記有案的直銷公司中誠屬少數,於是商德約法的約束力受到質疑。
直銷公司協理陳尚政即指出,由於商德約法僅約束直銷協會的19家會員公司,屬協會內部的規範,似乎不適合以「直銷業界的盛事」來宣揚,此外他也質疑商德約法是否真能落實對會員公司直銷商的規範。
針對上述質疑,康騰輝解釋,雖然直銷協會的會員只有19家,但總營業額超過市場的4成,影響層面頗大,而他也希望協會會員以外的公司能依照約法的精神自我要求,不一定要加入協會才可自律。

約法督導人落實申訴
談到商德約法的施行,不能不提到商德約法督導人的工作。約法對督導人的規定如下:「直銷協會應指派一獨立個人或團體擔任商德約法督導人之職。商德約法督導人應採取適當行動來督導直銷公司遵守商德約法,並應妥善處理因違反商德約法而產生的顧客申訴案件。」
目前商德約法督導人尚未選出,而由直銷協會秘書處接受申訴案件。自商德約法施行至今半年來,秘書處共接獲3件申訴案。康騰輝指出,並不是申訴多才能顯現約法的效益,相反的,由於約法的提出,讓許多業者自清自律,默默地在進步,申訴案件不多,或有可能業界都相安無事;而這3件申訴案都是屬於直銷公司內部運作的情事,並未涉及商德約法。
直銷協會目前正物色擔任商德約法督導人的適當人選,希望延請教授、律師及曾擔任過公平會委員的專業人士共組委員會,計畫在明年6月前籌組完成。
當督導人選確立之後,便更能落實商德約法的執行,尤其是處分措施。根據約法規定:「處分可由直銷公司、直銷協會或商德約法督導人自行決定,其中包括取消訂單、退回購品、返還價金或其他適當的處分,包括告誡涉及違反的直銷人員、終止直銷人員與直銷公司契約關係、告誡涉及違反的直銷公司、解除協會會會員資格,及公佈該處分。」

美日做法值得參考
相對於我國的直銷商德約法,今年日本直銷協會為了配合訪問販賣法的修正,也採行了自律的行動,其中一項即「針對消費者參加型的訪問販賣,制定自我規範制度。」希望使直銷行為符合正當公平原則,以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目前這套自我規範制度,已由相關學者專家組成直銷適正化委員會,進入到由公司經營階層檢討的階段,日本直銷協會並成立一個新單位,負責會員公司的視察業務,包括產品的生產、物流、顧客管理及銷售員教育現場等,預計今後每年實施2次。
直銷事業的發源地美國,當地直銷協會除了有針對消費者教育訓練而設立的基金外,尚有補償消費者受害損失的基金,頗受好評,以上的做法值得我國參考。
目前國內正處於公平法修法及直銷協會理事長改選的變動時刻,未來商德約法的推動與落實,或許將因應新的法條及新人事而調整方向,但無論如何,艱難的第一步已經踏出,後續跟進的腳步應該容易許多,尤其明年商德約法督導委員會的確實運作更是令人期待,我們希望有越來越多的正面做法,帶給直銷產業新氣象。

《事件三》
業績重挫19億安麗有話要說


今年10月23日,工商、經濟兩大報不約而同地披露了一份震驚直銷界的消息─直銷業龍頭老大安麗去年業績巨挫新台幣19億元。

直銷大餅難消化


19億,不是一個小數目,它可能是一個公司一年的營業額,安麗卻在短短一年之間自原有72億年營業額,下滑了20%~30%之多。單就此事件來看,不明就裏的人甚至可能就此認為台灣直銷市場岌岌可危,連屹立多年的老大哥都敗下陣來,直銷大餅可能真有消化不良之虞。但此事件可能仍有探討的空間。

安麗總經理曾進榮不諱言去年業績下滑的事實,認為其主因在於中國大陸直銷市場剛起步,許多有心於大陸發展的台灣直銷領袖,花太多心力於開拓大陸市場上,以致造成台灣方面業績以負成長的局面收場。「但是,安麗本就是一個全球性的直銷事業,今天只要直銷商能有所獲,台灣或大陸的賺賠之間,對公司而言反倒不是那麼重要,因為國際化公司講究的是整體利益而非個別利益。」曾進榮表示。
曾進榮甚至提出大陸去年整年營業額6,700萬美金,與相平衡之下,業績下滑的迷思似乎不攻自破了,但事件值得探討之處仍然不止於此。
原因在於19億這個數字實在太令人震撼了,就算是大陸市場開跑後無可避免的陣痛期,也不致於要以此驚人數字坐收吧?所以,大線紛至大陸開疆墾土應是原因之一,卻非唯一的原因,如果此因素成立的話,大線急至大陸開創另一事業春天,而無暇顧及台灣事業,也是可以理解的事實。

不景氣讓問題浮上檯面
經業者分析指出,此也與全球性經濟不景氣有關。雖然直銷是最不受景氣影響的行業,但當失業風暴來臨時,保住現有的飯碗,乖乖地坐上班族,似乎才是明哲保身之策,至於直銷,就只好有一搭沒一搭地做,能衝且衝,不能衝就回公司撞鐘了。直銷人員心放小了,腳步放慢了,導致國內直銷業者業績普遍不怎麼好看;大公司尤其嚴重,當其業績成長穩定後,產品之固定循環性產生,則多多少少產生帳面上的落差,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而大環境對安麗的影響則出在其獎金制度上。安麗制度的深、廣、紮實,是培養出實力堅強直銷商的基石,但因維持業績不易、升等困難,使得急欲藉助直銷以對抗不景氣的新進直銷商,紛紛打退堂鼓。其實這種現象非安麗獨有,其他以制度嚴謹為號召的老字號都有這個問題。
再加上台灣直銷市場中,新興的直銷公司太多,且其多以安麗為競爭標的,於是,安麗有的優點,新公司絕不遑讓;安麗有的缺點,新公司自然避開。部分強調高獎金的業者,不斷以誘人的制度、高單價產品出發,欲從事直銷的人多一頭撞進較易有所獲的直銷公司大門。在來自大環境的種種影響下,甚至部分業者認為19億尚不足以詮釋安麗的業績下滑。

不夠市場化是問題所在
當然也有業者認為,問題出在安麗公司本身。安麗在台多年,對台灣直銷市場的發展有著絕對正面的影響,也帶領著土洋並陳、戰場紛亂的台灣直銷產業登上國際直銷舞台,貢獻匪薄。但曾幾何時,正派經營、小心翼翼的安麗,卻也面臨不夠市場化的窘境。
究其實,多年來安麗夠深夠遠夠嚴苛的獎金制度,曾為破除一夜致富、老鼠會迷信的一帖良方,但是時代不同了,直銷生態改變了,倘若獎金制度太嚴格使得直銷大餅看得到而難以吃到,則將會產生半途而廢的直銷商。
再者,公司與大線之間須加強互動也是一重要課題。事實上,大線難以掌控、無法牽制是所有公司面對的既定的事實,但是如果公司有強而有力的管理群隊、擁有堅實的經、管理念及技巧,必可得到領袖們對公司的認同感,願意接受來自公司管理階層的建議。
據側面了解,大陸安利雖然已有明、暗示,不願看到台灣安麗領袖前往發展,但是在可炒熱市場的利基下,也只能隨口叫一叫,而在此排斥心態下,其可提供的協助將是有限的,除此,單頭熱在大陸的台灣Sales Leaders,以為在大陸直銷熱下,組織發展一定一路發,但事實上,要將大陸組織拱起的速度並不似想像中快速,而台灣的組織卻在缺乏灌溉的情形下萎縮。

補救方法非立竿可見影
台灣業績下滑既已是事實,安麗目前積極補強的措施又是什麼呢?曾進榮表示,加強對直銷商的教育將是最刻不容緩的課題,今後公司方面將致力於讓直銷商擁有最正確的心態,以從事兩岸直銷活動,同時,在投身於國際舞台之前,能有足夠的評估能力,以衡量兩岸市場及自身能力之間的投資報酬率;此外,加強教育直銷商產品知識及經營理念,以長久的眼光經營大陸市場。
「更重要的是,教導直銷商如何做好時間管理、如何兼顧家庭與事業,如何以顧客服務的角度,滿足台海兩岸的直銷商,這樣的雙贏才是有意義的。」曾進榮指出,讓直銷商不只看到國際化事業的前瞻性及未來發展,也能衡量自身現有之實力,使有能力至大陸發展的人,在大陸成立第二直銷權;尚未準備妥當的人,亦可利用國際推薦借力使力;而被上線「遺留在台」的下線,也能知道如何運用公司支援,磨練堅強的本事。
當然事實上可以做及必須做的還不止於此,如:在台以強勢活動吸引大線三不五時非得回家一趟不可,以高聘領導人輪流為主導,在台舉辦大型活動,增加與公司之互動,讓其根留台灣、心也留台灣,而非單頭熱在大陸等等。
另外,也有業者表示,將台海兩岸直銷市場合併,採單一市場制,也是安麗可以參考的方式。當然,市場合併、職階合併、業績也得合併,這跨國計佣的方式,或許是可以使安麗制度自嚴苛走向市場化的方式之一。
不過,秉持不同意見的學者認為,不景氣確實使安麗制度之嚴謹彰顯出來,制度並無經常修改之必要,許多不同的名目只是遊戲規則巧妙不同,或為帳面數字的誘人而設,並無實質的意義,況且,安麗歷經多次組織失血都能在一個制度下安然度過,經濟不景氣非今日形成,沒有理由為牽動一髮而動全身;所以,建議安麗應在強化教育訓練、文化塑造、增加福利措施上穩住軍心,當然公司種種政策也應隨著直銷生態的改變而更具彈性才是。

直銷市場飽合沒可能
這一切補強措施,不僅安麗,各個有心致力於台海兩岸直銷市場平衡發展的直銷公司都應充分了解。不可諱言,做龍頭老大也有老大的苦衷,當大陸市場一開,來自同文同種又深具潛力之市場的衝擊是相當大的,安麗在前不見古人之下,誰也無法評估擁抱大陸會有什麼痛苦發生,誰也不能預料分散作戰能力對台灣有多深的影響?然而捨棄大陸市場、放棄奪得先機的機會,也不是國際化的安麗的一貫作風,畢竟墨守城池者怎可言大呢?
總的來說,安麗事件大線離台就大陸是事實,但安麗公司也應自內部度改革下手,才是最釜底抽薪的方法。曾進榮信心滿滿地認為,亞太地區安麗明年業績仍將維持成長,而台灣安麗在經過1~2年密集雙贏教育策動下,實力將更為強大。
經過以上分析檢討後,各位看倌自不難發現,安麗事件只是一件個案,與台灣整體直銷產業萎縮與否沒有太大的關係,若只因老大哥消化不良,既判定眾家兄弟都患了不治之症,恐怕也有以偏概全之嫌。
依公平會今年度的調查報告顯示,'94~'95年直銷產業營業額自394億增至448.5億;直銷人口,從202萬8千增至248萬8千人,今年整體直銷產業仍呈2位數字成長,實際運作家數3年來一直在增加之中,許多國際性公司看好台灣直銷市場潛力,已開始準備動作……等等跡象來看,台灣直銷產業成長的空間還寬得很呢!
正如曾進榮所言:「只要直銷公司與拉人頭式的老鼠會畫清界線,堅守以產品零售為主的原則,就不會有油盡燈枯、市場飽合的一天。」當然,萬事萬物防患於未然是相當重要的,安麗事件至少提供了業者一個省思的良機:大陸市場雖然誘人,但若貿然從事,只恐怕賠了夫人又折兵了!

《事件四》
自靈芝事件看健康食品
不是萬靈丹,切忌打包票


根據公平會'95年度對直銷產業的調查報告中指出,在實際調查的548家直銷公司中,有147家販售健康食品,比率高達7成。而在448.45億的直銷商品總銷售金額中,健康食品的額度達194.38億,占43.35%。

這些數字顯示,健康食品在目前不僅是最多直銷公司在賣,同時也是最好賣的產品。但在健食產品成為飲食主流之一的今天,卻也有愈來愈多的糾紛產生,最近一樁即是因誤信靈芝具療效,而延誤病情賠上性命的不幸案例。
住在花蓮的陳小姐,日前以受害者家屬身份出席由消基會舉辦的「健康食品何去何從」座談會。她在會中指出,她父親患有高血壓及糖尿病,平日以服用西藥控制病情。今年年初,有直銷商向她父親大力推薦靈芝,聲稱該產品可治百病,並為了取信她家人,當場簽下切結書,表示願負日後的過失之責。

停服西藥病情因而惡化
她父親因此被說動,停止服西藥改吃靈芝,每天服用4次,一次15顆。該直銷商同時還介紹配合其他輔助產品,如蜂王乳、超長波健康器材,半年內家人共花了100多萬。結果父親病情並未改善,甚至還因嚴重昏迷送醫急救,臨終時,醫師發現他嘴裡還塞滿靈芝。
靈芝究竟是否具療效?消基會食品委員會委員、從事靈芝研究已達15年的台大農化系教授許瑞祥表示,「靈芝可治百病」的觀念並不正確,它不僅種類繁多且成份複雜,可以當做健康人保健養生之用,至於治病,恐怕多半是生意人炒作出來的「效果」。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技正陳哲崇也有類似看法。他說,「本草綱目」上雖列有靈芝,但數千年來卻無一中醫將之入藥,可見靈芝並不具療效。
德育醫專校長、營養學博士楊乃彥則表示,靈芝在各國都有幾十年以上的研究,報告也有幾百篇以上,普遍對靈芝的成份皆持肯定態度,認為其在對人體免疫力及循環系統的改善上有助益。但即使是好的保健食品,也不是吃愈多愈好、不需深入了解,就好像吃高纖食物有益健康,但對患有胃潰瘍的患者反而會刺激病灶,讓病情惡化。

推銷手法誇大造成事端
綜合幾位專家意見,這起不幸案例,似乎是「靈芝」揹了黑鍋,消費者對健康食品的認識不清及推銷人員不當的促銷手法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
國內服用健康食品的消費者比例日益昇高,衍生的問題也不少,追根究柢,乃在健康食品的定位不明。消基會指出,由於健康食品處於藥品與食品的灰色地帶,因此,政府應落實消保法中的警告標示,強制在健康食品包裝上標明食品或是非藥品等字樣,讓消費者一目了然,不至於被銷售人員所欺騙。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視察謝定宏則強調,衛生署目前已委託學術單位研議訂定保健食品的管理法規,健康食品納入管理指日可待。

業界期盼有法令約束
主管機關開始動作固然可喜,事實上,公平交易委員會亦曾針對保健食品因牽涉身體機能等功效易起爭議,而想在直銷業界間成立一套直銷商預警系統,希望透過輔導、列管等方式,在問題未發生前達到先行遏止的目的。這項提案獲多數本土直銷業界的贊同,顯見業者也亟待藉助政府公權力,早日為直銷業界正派經營者及商品「驗明正身」。
另一方面,保健食品與藥品要如何分野呢?1962年,美國FDA(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所有上市的藥品都要經過嚴格的臨床實驗,提供療效證明,若缺乏研究佐證,則不能謂之「藥品」。由上述規定可以知道,「療效」是藥品或食品的最大分野,不過,這是法令上的規定,實際上仍有區別的困難,例如中藥的藥膳,是添加藥物的膳食,既是食品也是藥品,在歸屬上就有點難。
保健食品一詞的出現,據資料記載是於1960年從日本開始,如今,由於生活水準提升,養生保健意識抬頭,健康食品儼然成為現代人生活中最流行的飲食產品,要如何吃得健康、吃得安全,消費者不能不小心。
「健康食品並非藥品」,資深直銷人張世輝提供給消費者一個非常明確的概念;他說,保健食品是預防醫學的一環,主要訴求在預防疾病,功用則在使病體離病,使健康的人防病,但絕非治病。病患原有的醫療行為仍應持續進行。
除了建立正確觀念,在購買或服用健康食品前,消費者就產品的包裝外盒也有幾點注意事業:1.包裝外盒是否有衛生署核可字號,劑量、用量、成份、製造日期、使用期限是否標示清楚。2.對製造工廠、代理商及直銷公司背景資料應多做了解。3.若有特殊疾病者,應先徵詢醫師意見,切勿把健康食品當藥品。
最後,消費者更要祛除「貪小便宜」的心態,要以自己最實際的需要做為消費的考量,運用智慧做判斷,如此才不會掉入推銷員天花亂墜的陷阱中。

業界民眾皆要加強教育
至於直銷產業在這次主要肇因於直銷商誇大不實手法的事件中該有何省思與自覺呢?  張世輝表示,在缺乏管理規範下,使得直銷市場707家報備公司有良莠不齊的現象,往往必須在非法事件產生或有消費者權益受損後,才由消費取向逐漸淘汰經營不善的公司。為避免類似事件層出不窮,應該用法令約束來進行強制淘汰;當然,妥善的直銷體系教育訓練也同樣重要,公司的約束行為及教育訓練是否得當,將關係著全公司的企業形象。
此次事件的直銷商由於誇大商品效益、不實告知行為,已嚴犯食品管理法與藥事法之規定,另外,又為了取信於人簽下切結書,表示對消費者日後的意外事故負起責任,此行為也觸及刑法,因此整個案例已進入司法程序。
事件發展至今,不論對直銷商或消費者都是一個自省的機會。中國民國直銷學會理事長楊乃彥強調,直銷公司應是負責任的公司,不僅要加強對產品的教育及了解,相關資料的蒐集及如何正確使用方法,都是直銷商在銷售產品前的職訓練的重要項目。直銷學會成立的目的,同時也在結合相關學者,進行社會教育的工作,希望改善直銷產業中的惡質環境及不良素質,同時教育消費大眾明辨好壞,還予這個21世紀產業一個優質形象。

《事件五》
直銷本無罪,因宗教歛財再遭誤解


以妙天禪師黃明亮為首的印心禪學會,因高價販賣蓮座(天佛大道院禪寺),藉加盟方式擴張禪室遭信眾檢舉,而在社會上掀起軒然大波,其假宗教名義所做的種種不法情事紛紛曝光,令社會大眾震撼不已。

印心禪學會以妙天禪師之名販賣天佛大道院禪寺(後證實為違建)蓮座,包括祖先、冤親債主、福祿壽喜及個人4種,進食由6~30萬元不等。資深會員在新會員入會時,往往對之「曉以大義」,鼓勵他們買蓮座,先是超渡祖先,後為個人修福報,有的人甚至因此花下數百萬。據初步估計,印心禪學會已賣出3萬個蓮座,獲利達4~5億元。

歛財案後隱藏層層問題
表面上這是一件涉嫌歛財欺騙的社會事件,但背後卻隱約浮現幾個問題:1.宗教團體假傳教之名做直銷,2.利用宗教力量行加盟組織,3.販售的健康食品成份不明。
根據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84年度對台灣地區的直銷事業所做的經營概況調查報告,業者對於「未來經營面臨的問題」,有52.38%認為是「不法業者之破壞」。而在「希望政府協助經營措施」中,「加強查緝非法業者」的比率也佔了71.43%,顯見查緝不法是正規業者普遍關心的議題。
公平會指出,近年來利用不當直銷手法販售商品的案件的確層出不窮,但主動向公平會報備成立的直銷公司(截至85年9月底)只有705家,未報備的地下公司數目可能超過合法業者。因此,公平會事實上也只能依據民眾檢舉及地方政府的調查來判斷是否違反公平法,民眾還是要靠自己的判斷力及智慧來避免掉入陷阱。
有鑑於現行的公平法尚有多處不甚完備,立委謝錦川等51人也在日前提案修法,針對1.將多層次事業之規範管理提升至法律位階,2.直銷事業應採核准制,3.對直銷事業所販售商品之規範,4.增列救濟制度,等4大要點提修正草案,相信未來將對直銷產業有正面的助益,對不法業者也將有更強的規範力量。
再談到印心禪學文教基金會的「組織體系」;商界常用的加盟連鎖擴張方式,在包上宗教外衣後,似乎更加無往不利。然而快速擴充的結果,最後終因向信眾販售產品引起反彈,而揭露集團不法行為。

以企業模式擴張組織
印心禪學會在全省各地目前至少有30處禪室,在各機關團體內的禪學社則更高達200多個。妙天還曾雄心萬丈地表示,要在5年內設立300個道場、100萬信眾。該學會組織發展的型態很類似坊間的一些美容機構,企業創辦人先培養一批老師,有意創業者就可以申請成立分支機構,由總部負責形象建立工作,企業的產品也可透過此通路銷售出去。
印心禪學會的各分會都是由有心「弘法」的師兄師姊自行覓得場地後,再向基金會申請設立,禪室自負盈虧、自行招募會員,並收取護持費(會費)1000元。除了深入地方,各學校機關社團也是組織「弘法」的重要據點。
在嚴密的組織系統建立後,又透過各種神蹟讚頌、見證及文字的宣導,在系統內銷售產品就變得十分容易;蓮座、金幣、健康食品一應俱全,先入會的師兄師姊可藉推銷產品賺回部分支出,聲稱買的愈多、福報愈深,販售的產品則全由組織供應。
妙天集團因在違建中販賣蓮座引發爭議,其信徒以直銷方式銷售「五行豆粉」、「花粉」、「蜂王漿」、「三通神水」等食物,不僅以「健康食品」為號召,並以「妙天加持」做為銷售噱頭,更引起廣泛的討論。

健康產品成份堪慮
台北縣政府曾針對此問題邀請官方學界人士座談,與會的衛生局局長田明輝表示,妙天案中的「五行豆粉」,內容物為黃豆、綠豆、黑豆等,但罐上未註明製造廠址、名稱及日期,只註明內含物可「強化五臟、清潔體內毒素」及「妙天親自加持配方」,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將追查製造的地下工廠,以及將檢舉的樣品移送進行食品衛生檢驗與藥品檢驗,了解是否摻有類固醇等藥品。
輔仁大學食品營養系教授丘志威亦強調,除了特殊營養食品,目前並無「健康食品」的正確定義,市面上充斥的保健食品、機能性食品皆標榜吃了使人健康,甚至誇張療效,其成份究竟為何?消費者應謹慎選擇,千萬別拿自己生命開玩笑。
直銷屬於人格行銷,人際網路是產業發展的重大因素。姑不論宋七力、妙天的違法行徑,值得注意的是他們之所以能在短時間內迅速擴張組織、販售產品謀利,在於兩者都深切掌握了人性心理並深諳「心靈管理」之道;他們一方面為信眾構築一個美麗新天堂的未來藍圖,一方面創造「行善最樂」的人格目標,信徒們樂於向周遭親朋好友推銷商品,不備自身得福報,花錢的人也心存感激,買方賣方皆大歡喜,如此人們相處和諧,美好未來也相去不遠。
中華民國直銷學會理事長楊乃彥表示,無論宗教團體或直銷公司都是社會的一部分,這個事件正好反映出整個社會的亂象,要讓整個社會法治化,才能消弭亂象。民眾不要再做盲目的消費群,要善用資訊、學習保護自己,充分了解自己的需要,才能避免被外來因素誘惑。
21世紀將是心靈充實、人性導向的新管理時代,直銷產業恭逢其時,如何掌握人心、善用人力資源將是考驗業界、值得深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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