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的直銷空間無限寬廣
分類 / 世界直銷
作者 / 編輯部
期數 / 第46期
馬來西亞的直銷空間無限寬廣
朗讀:
要在馬來西亞經營一個行銷通路,不難;要在馬來西亞經營直銷,建立直銷網路事業,更不難。
然自從馬國於1996年6月實施直銷法令(Laws ofMalaysia, Act 500:Direct Sales Act 1993),似乎為直銷事業帶來許多煩惱,為經營添加許多壓力,使直銷在馬國似乎越來越難為。
看似限制卻非限制
8月31日是馬來西亞39週年國慶日,之前的一個星期,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部長拿督阿布哈山,再次給直銷界帶來最新、最明確的政策宣告,政府要國人在直銷公司中更有自主權,而非受命於外國大股東發展直銷生意。
外國直銷投資者在馬國所設公司,股權將受控制在30%,30%須為土著(Bumiputra,即馬來人)所持,餘40%可屬非土著。政府亦將諭令國內現存的85%直銷公司,必須於3年內進行重組,否則在更新直銷執照時將面臨困難。
截至今年8月止,馬國共發出929張直銷執照,其中179家沒有更新;因此,目前共有750家直銷公司,直銷佔281家,235家為單層次直銷,174家郵購及60家單層次兼郵購公司。其中每年保持二位數成長的直銷公司有747家,僅15%由土著持有51%以上股權。
貿消部所注意的尚包括(Food Supplements)、保健食品(Health Food)的直銷公司,尤其是傳統藥品;都需要衛生部藥品管制局的批准註冊,方可在市面銷售。
再者,直銷公司純銷售進口商品,也將被要求增加本地產品或在本地製造生產的產品,甚至可能在核批直銷執照時作附加條款。
馬國較台更具空間
有的外商進駐馬國時,便以為上述各項皆為障礙,甚至誤信某些所謂「顧問公司」一切都可包辦,而且快速獲准,結果到頭來啥也沒辦妥,反而賠上了錢財。
相較於台灣,馬國更具直銷經營發展的空間,從產品的進口至來馬設公司,都是可以斟酌的型態。由於法令的嚴正,許多不法的直銷老鼠會日益難存,公司以正規經營管理的時代來臨,大家都需在競爭中見真章,連帶著在社會上及消費者眼中的形象也大大提升。
馬國具有相當質量的人力軍,只是稍缺乏企圖心,而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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