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的愈久,領的愈多!?談組織領導獎金和福利獎勵
分類 / 直銷學術
作者 / 陳得發
期數 / 第98期
做的愈久,領的愈多!?談組織領導獎金和福利獎勵
朗讀:
組織領導獎金分為固定與替代2種,它是激發直銷商繼續努力的動機;一般,直銷公司以獎金率(獎銜)和個人銷售能力,作為發放直銷商領導獎金的依據,同時舉辦旅遊研討會,藉以獎勵直銷商並培養企業意識與文化精神。
業績獎金是獎金率和營業額的乘積,本質在鼓勵銷售。許多公司將最高獎金率的積分額訂得非常高,往往高到無法只靠個人努力,即可輕易達成,而需藉由發展下線組織,靠組織的力量才能達成維持。
何謂領導獎金?
在業績獎金制度中,當直銷商的某個下線,也做到最高的獎金率之後,直銷商從該下線組織中,獲得的「差額獎金」便消失,也就是說,該下線組織對直銷商的獎金不再有貢獻;直銷商發展下線組織、擴大銷售業績的誘因和動力也因而消失;這使直銷商不願意培育太強的下線,是一種不合理的現象。
因此,培養的下線業績到了業績獎金的最高獎銜之後,必須有另一個更高層次的獎金制度來銜接,讓組織注入新動力,激發直銷商繼續努力的動機,才能作繼續發展下去,此一更高層次的獎金通常稱為「組織領導獎金」,或簡稱「領導獎金」。
固定與替代型領導獎金
組織領導獎金區分許多不同等級的獎銜,只是獎銜的晉升不再以業績為唯一的標準,而是以其所培養的第1代或特定的獎銜人數為標準。大部分的公司是以業績獎金的最高獎金率為「基本獎銜」,而後再以此「基本獎銜」人數的多寡,來決定組織領導獎金獎銜的高低。
例如某個公司基本獎銜,是以能維持6個月最高獎金率(21%)者為「DD」(直系直銷商),當1個直銷商做到了「DD」之後,如果也他培養了3個第1代下線成為DD,則他的獎銜是翡翠;如果他培養了6個下線成為DD,那麼他的獎銜是鑽石;以後,培養9個DD是執行專才,12個DD是雙鑽石,15個DD是參鑽石,18個DD是皇冠,最後,21個DD時是皇冠大使;然後再根據不同的獎銜,給不同的獎勵。基本上,這種類型可稱之為「固定類型」。
還有一些公司,其組織領導獎金的獎銜,不是以固定的某個獎銜數目來決定,而是以其下1個獎銜或下2個獎銜,或其他不固定獎銜的個數來決定,甚至是由其下的2個或3個獎銜來共同決定。
例如,有的公司的獎銜分為5級,它的晉升條件是:任一階的直銷商,當他培養了3個(如果業績較高則改為2個)第1代的同階下線之後,他便可以晉升到次高階;另有一些公司是每培養4個同階的第1代下線,才能晉升到次高階;有些公司則是採行第2代以下的不固定獎銜人數作為晉升條件,選擇的彈性可以很大,這種類型可稱之為「替代類型」。
理論上,組織領導獎金可區分為「固定類型」和「替代類型」,而且這兩大類型也的確各自具有其特色和功能。概括地說,在「固定類型」的獎金制度中,由於獎銜的晉升是由最低層的獎銜人數來決定,因此在獎銜晉升的過程中,會傾向於鼓勵下線往「廣」的方向發展。而在「替代類型」的獎金制度中,由於獎銜的晉升是由同階或鄰近階層獎銜的下線人數來決定,因此傾向於鼓勵組織往「深」的方向發展。因此這2種不同類型的獎金制度,也必然具有「廣」和「深」不同組織型態的優點和缺點。
可能就因為這個原因,不少公司在設計其獎金制度時,為同時截取二者之長,往往是二者混合設計使用,或是前段採用某類型,後段則採用另一種類型。
許多採行「替代類型」制度的公司,也把這種制度應用在其業績獎金上,即獎銜的晉升,除了業績的要求之外,也要求下線必須具有多少個某種獎銜,把業績獎金和領導獎金一貫化,將業績獎金和領導獎金二者重疊在一起,將二者的差別予以消除;於是使得實際的獎金制度,變得頗為複雜、混亂,並非如理論中的涇渭分明。
領導獎金兼顧個人、組織業績
組織領導獎金的發放,各公司的制度不同。有的將公司總營業額的某一百分比提撥出來,作為組織領導獎金,按照獎銜分配,讓同一獎銜的直銷商按照他們的業績去分配獎金,譬如某一獎銜分配到公司營業額的1% 作為組織領導獎金,這一獎銜的直銷商總業績是100萬分,則該獎銜業績1萬分的直銷商可以分到1% 營業額的1%。另有一些公司讓直銷商依照他們的獎銜,決定可以領取幾代下線業績固定百分比的領導獎金,譬如鑽石級的直銷商可以領取5代下線各5% 的領導獎金。
總括而言,直銷的獎金制度可以區分為業績獎金和領導獎金,前者的精神在發展銷售,後者的精神在發展組織。在業績獎金中,決定獎金率的積分額是否採行累積制,是造成獎金制度產生差異的主要因素。
累積制雖然能使低銷售能力的直銷商,最後也能在業績獎金中,做到最高的獎金率或獎銜,但也因此打斷獎金率或獎銜和銷售能力間的連帶關係,因此即使能贏得高獎銜,也不一定能贏得高獎金,使得獎銜失去了它應有的意義,成為重大不良副作用之一。
其次,累積制也有鼓勵屯貨、不利發展組織和增加公司行政成本等副作用。尤其是,如果為彌補累積制的缺失而同時採行了「每月最低業績要求」的話,則連直銷事業中最珍貴的「非凡自由」和「遺產繼承」的價值,也會隨之喪失,因此,累積制並非良制,也非必要。雖然如此,國內採行累積制的直銷公司仍然相當多,將近佔有46%之強,而採用每月歸零制的公司只有34%,其餘2%為混合類型。
組織領導獎金的發放,為了避免高階直銷商只依靠下線的業績,來達到領取獎金的目的,多數直銷公司都會要求,直銷商個人的業績也要達到相當的積分,才有領取組織獎金的資格,目的是要避免不勞而獲的現象發生。
因此我們可以看出,有些人以為作直銷,先做的永遠比後加入的佔優勢,後加入的永遠拼不過先加入的,並不一定正確;當下線的業績達到最高獎金率時,上線就無法自該下線的業績積分獲得差額獎金的益處;而上線本身若不努力的話,也沒有資格領取組織領導獎金。真的是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實在是非常公平。
旅遊研討會是最好的福利獎勵
獎金制度的第3部分是「福利獎勵」,各公司可作多樣性的選擇,可以各種不同的形式來提供;最常使用的方式是:國內外的旅遊研討會、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贈送汽車、房子和保險等。總而言之,不外送錢和送東西2種,或是兩者同時送。
理論上,這些福利獎勵可以用金錢的方式給予,也可以用非金錢的方式給予,但在行政和效果上,前面的業績獎金和組織領導獎金既然已經是送錢,這裡再送錢就會顯得重複;至於送汽車、送房子,又因個人的喜好和需求不同,並不容易做到令人人都滿意。
因此,無論對公司或個人,其中最有意義的方式,應該是旅遊研討會。因為在旅遊研討會中,成功的直銷商聚集在一起,比較可以培養企業意識和企業文化,這是企業賴以繼續成長的重要因素。
(本文作者為國立中山大學直銷學術研發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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