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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學術

合法,也兼顧合情合理


分類 / 直銷學術
作者 / 蔡行道
期數 / 第4期

    合法,也兼顧合情合理


朗讀:

民國八十一年二月公平交易法與直銷管理辦法相繼實施後,國內直銷業者多認為有了一道護身符,從此可拋開老鼠會的陰影,只要合乎政府的法律規範,必有鴻業大展的希望。但是直銷是以「人」為行銷管道的行業,在直銷計畫和制度的設計上,就應該合乎人性,換言之,除了合法之外,還要兼顧含情、合理。
舉例來看某家直銷公司,參加成為直銷商的條件很簡單,只要經一位已參加的朋友介紹,繳交一千元費用,即可簽約成為直銷商,公司並發給乙只資料袋,內有印刷精美的直銷手冊、產品介紹說明、輔銷用視聽教材等,公司宣稱物超所值,而一千元費用是交給公司,介紹你加入的朋友(也就是所謂的「上線」),並沒有拿到任何介紹佣金,公司說所有參加人都是靠推廣公司的產品而獲得獎金,所以絕對是合法的。
照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直銷,其參加人如取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主要係基於介紹他人加入,而非基於其所推廣或銷售商品或勞務之合理市價者,不得為之。」這家公司的直銷制度,似乎無法懷疑不合乎規定的。
我們進一步瞭解這家公司對各階層直銷商的業績規定,可能就會發現若干似乎不盡合乎情理的規定,比如說新進直銷商如果在簽約後一個月之內訂貨業績累積達到一萬五千元,就可升格為「專員」,專員資格取得後,訂購公司產品可以開始享受九折優待,但是如果一次訂購一萬五千元產品時,即可享受九折,換言之,加入時交一萬三千五百元購買訂價一萬五千元的產品,就可以升為「專員」,而事實上該公司的參加人也都是被勸誘以這種方式加入,那麼這一萬三千五百元與入會資格費是否也沒有差異呢?
成為「專員」後,公司規定專員如果在某一個月之內介紹三位朋友加入,而且總業績達到五萬元以上時,次月即可升格為「主任」,主任進貨可享受八五折優待,換言之,如果新進直銷商願意一次訂購五萬元產品,也可馬上享有八五折優待,換言之,只要你願意繳付四萬二千五百元,也可馬上取得訂價五萬元的產品,而立即成為「主任」。
你的上線,一位資深直銷商,這時教你一個秘訣,讓你很快可以嚐到賺錢的滋味,方法很簡單,他說只要你去找三位朋友和你一起加入,每位朋友交一萬三千五百元成為專員,你就有了業績四萬五千元,所以你只要再買五千元產品,就可以當主任,馬上擁有三位下線專員,不但如此,你可以從三位朋友所訂購產品,獲得二千二百五十元獎金,而且以後每個月從他們業績中也可以獲配獎金,多麼如意的算盤,不照辦才是傻瓜。
你發現你的朋友也都不傻,他們也都一下子跳升「主任」,結果你和你的朋友同樣是主任,還有什麼賺頭?最好是趕快晉陞「副理」,主任如何晉陞副理?公司規定主任如果連續兩個月,都能達到輔導三條主任線(各五萬元),而且總業績在十八萬元以上,第三個月就可晉陞副理,拚吧!第一個月你辛苦的介紹了一個主任和八個專員加入,業績達到了十七萬元,快到月底結算業績,你的上線這時表現了他的專業知識,八位專員足可規畫提拔其中兩位成為「主任」,所以你只要再補一萬元業績,第一個月就順利達到要求了。
第二個月,在用盡了所有週遭的人際關係後,勉強介紹了四位專員,業績只有六萬元,你的上線這時又表現出他的關懷與愛心:「我這個月業績可以撥一個主任給你,所以你只要再補七萬元業績,就可以晉陞為副理,副理再介紹朋友參加時就可以抽較多佣金了,這個月補買的業績,很快就可以賺回來的。」於是你又很感動地接受上線的建議,晉陞了副理,又接受公司在大會中的表揚。
當了副理,你實在再找不到可以介紹的朋友,但是又不能這樣退出,因為你要怎樣向介紹你參加的朋友交待,而且你還欠你的上線朋友一筆業績的價和一筆人情的債,真是騎虎難下。
雖然是個虛構的情節,但是相信許多直銷商會有類似的遭遇,從此當然對直銷產生了負面的評價,這歸因於他們首次接觸到的直銷公司或上線朋友,傳達不正確的直銷心態和作法,再加上不合情理,不是一般人正常努力工作下,所能達到的業績要求,所以逼得這些直銷新兵,在快速用罄他們的人際關係,以及入不敷出的現實考慮下,就這樣永不再接觸直銷了。
直銷事業應以協助參加人達成成功的目標,和造福社會消費大眾為其企業理念與使命,事業才得永續經營,因此除了產品的品質力求精良,價格力求合理之外,在人員促銷的策略運用上,也應合情合理,才能使優秀的直銷商,在優良的創業環境下,繼續帶動組織的發展。


感謝您閱讀直銷世紀數位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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