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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文摘

「網」與「法」相不相容?探討網路直銷的合法性


分類 / 直銷文摘
作者 / 湯蕙華
期數 / 第103期

    「網」與「法」相不相容?探討網路直銷的合法性


朗讀:

隨著網際網路的盛行,許多行銷者想在網路上爭一片天,而類似直銷的行銷手法即是一例。然而網路直銷真能取代傳統直銷嗎?現行的法令管得著嗎?
針對網路直銷如雨後春筍冒出的現象,公平會是否有相關法令可規範?消費者又該注意什麼事呢?
公平會委員暨直銷小組召集人陳紀元認為,直銷運用在網路的發展是個可喜現象,e-commerce的盛行,不但可節省許多固定成本的支出,還釋出許多空間的應用,在網路無限量的空間裏可充份揭露資訊,對直銷事業的推展會有更大的助益。
然而針對部分業者以直銷方式在網路進行交易,其中所衍生的現象,公平會

是否已注意到?有相關法條可管嗎?
就「參加者在網路上簽約有效嗎?」這點,陳紀元說,在網路電子簽帳法尚未通過之前,若參加者在網路簽名只能算是預備加入,仍需簽訂書面契約,公平會以此為認定標準。

網路直銷有「法」可行
至於虛擬或實質商品在網路上受不受規範呢?陳紀元表示,只要「加入」時是直銷行為(例如以推薦的代數獎金制度),就應該跟公平會報備。
所謂「直銷行為」的定義,依據公平交易法第八條規定:「本法所稱直銷,謂就推廣或銷售之計畫或組織,參加人給付一定代價,以取得推廣、銷售商品或勞務及介紹他人參加之權利,並因而獲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者而言。」其中規範的「商品」,不僅包括「有形商品」,還有一些「服務」之提供,例如旅遊諮詢服務、網際網路撥接服務等,被稱為「無形商品」。不論個人或公司,只要進行直銷行為,公平交易法第十一條表明業者應有「告知」參加者,公司營業額及直銷相關法令的義務,而契約內容也受規範。
此外,針對「網路無國界」現象,境外公司在國內進行直銷會受到規範嗎?
陳紀元強調,只要在國內有「召募動作」,即使是國外公司也有報備義務,若在國內召開說明會或透過國內參加人進入,公平會都可做查證工作。
網路上有許多誘人的廣告,例如「不必消費就有獎金」、「加入就可賺錢」等等,聳動的說詞合不合法?
陳紀元說,若在網路直銷上的廣告說詞模糊誇張,可引用公平交易法第二十條「直銷事業或其參加人,以宣稱案例方式促使他人加入者,應就其進行期間、獲得利益及發展歷程等事實為具體說明,不得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及二十一條:「直銷事業應於參加人加入其直銷組織或計畫後,施以直銷相關法令之教育訓練...」。

面對五花八門的行銷花招,消費者要如何預防網路直銷騙局,陳紀元以長年輔導直銷公司的經驗說明,可從以下幾個方向觀察:
1.��司是否具有相當知名度?有沒有明確公司名稱、地址、電話?公司是否有向公平會報備?雖然報備並不代表合法,但是只要報備就在公平會業務檢查範圍之內。
2.網站宣稱發放的獎金是否過高?雖然目前流通成本高,但是直銷公司的經營成本其實都相差無幾,如果公司獎金發放高達70%,公司又要付貨品開銷及人員成本,那就要特別留意。
3.商品功能形容過於完美。
4.網站內容是否完整。
5.解約、退貨辦法是否有詳細說明?收入來源是賺取銷售商品合理利潤還是只賺取推薦費用?若只依賴賺取推薦利潤,這家公司經營的合法性值得商榷。
陳紀元建議業者在網站經營上應儘量做到資訊完全揭露的動作,不但有利於參加者很快了解發展事業也不致誤觸法令,達到雙贏局面。


網路直銷,可以一網打進嗎
為直銷商建構網站深具經驗的傳智國際網路公司執行長呂宏光表示,網路行銷是必然的趨勢,因現代人習慣以數位工具快速解決問題,但需要方法得宜。呂宏光認為,許多在網路進行直銷的網站,經常流於急著卡位或是吸金,以優渥的制度吸引會員,將網站經營純粹當成「商品」來銷售,以「唯利是圖」的心態經營,對社會來說並不具正面意義。而且缺乏長期的教育訓練,對使用者來說,「這就如同讓他釣魚,卻不給他釣竿。」使用者也很快就會見利思遷而流失。
若將網路當成「工具」來看,可運用自身架構的網站做自我行銷,利用網站會員做資料庫行銷或是運用E-mail 來增加網路碰面的機會;在網路接觸頻繁之際,透過「轉介」的功能可使族群擴大,以低成本的付出,核爆式行銷的強大威力,再靠一些可以大量快速推動的實際活動,所以不必完全以網路替代傳統銷售。
因此網站內容是否具有特色?組織是否擁有足夠的會員?是否可做教育訓練召集的動作?這也是網站教育使用者的重要考量。
根據美國行銷專家統計,平均一個業務員一年必須做500次的敲擊率,親自拜訪客戶28次,才能做成功銷售。呂宏光表示,過去個人銷售產值相當低,現在透過網路無遠弗屆的力量,不必只靠兩條腿行銷,透過網站的會員管理機制,不斷進行「推」與「拉」的行銷,所產生的力量將事半功倍。
傳智網路公司協理陳政裕表示,就他過去在直銷公司任職的豐富經歷,他認為直銷公司與純由網路進行的直銷有相當差異,分析比較如下表:(表一)

傳統直銷

網路直銷

溝通方式

面對面溝通
運用e-mail、 ICQ達到快速、即時、效率

見證分享

厚重的溝通本

個人網站(頁)
即時性

每週、每月可自行統計業績

網站上即時查詢業績、獎金

產品型錄

產品DM,產生印刷成本

可上網站即時查詢

活動參與

採人員報名(唯有限定時間)

可24小時網路上報名

陌生約訪率

各種與人接觸的場所

BBS、聊天室

售後服務方式
書寫信件、拜訪次數(專家統計:顧客希望業務員一年至少拜訪28次)

e-mail、電子報
由(表一)可知,網路比直銷方式更可達到快速即時的功能,例如為自己組織宣傳或邀約報名及查詢業績方面,可節省許多成本(包括時間、金錢),但在售後服務方面卻無法做到全然的服務。陳政裕認為,雖然很容易在網路上達到「增員」的目標,但是網路上聯絡交誼常以匿名方式進行,這種「匿名」文化缺乏真實感,直銷的精神在於「人際直銷」,組織最著重凝聚向心力,達到倍增目的,必須靠夥伴間的真實感情才能夠互助成長,因此面對面的接觸仍屬必要。
陳政裕說現在的直銷已不是制度好不好的問題,而是合不合理,所販售產品除具有獨特性外,更應考慮「顧客導向」行銷,假若顧客不能獲得更完善的服務及感受到公司帶領夥伴進步的腳步,相信市場佔有率勢將逐漸流失!
「雖然Internet來臨,科技網直銷並不可能取代人際網直銷,但若能靈活運用網際網路特性,勢將開發一批虛擬世界裡的菁英團隊!」陳政裕特別強調。

所以,不論是直銷公司或直銷商,若能善加運用網路科技,絕對更具有競爭優勢!

感謝您閱讀直銷世紀數位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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