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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文摘

商德約法 最壞的時代最好的選擇


分類 / 直銷文摘
作者 / 編輯部
期數 / 第227期

    商德約法 最壞的時代最好的選擇


朗讀:

俗話說:人無信不立,但俗話也說:無奸不成商。信與奸,難道只是一個選擇嗎?還是一個對於創業本質的誤解?
去年八月,世界直銷聯盟主席鍾彬嫻受邀來台時說了一段話:「唯有掃除直銷業的負面形象,我們這份極度正面的工作才會真正受到重視,尤其是現在全球正飽受經濟壓力,因此全球直銷產業都必須將堅持商德視為當務之急,把它當作是我們的首要工作…」 這段話乍聽之下沒有什麼問題,但是仔細想想,在全球經濟壓力下,直銷的生存之道,竟然不是更加努力賺錢,甚至把毫無節制的牟利手段視為直銷業發展的必要之惡,相反的,對於這位曾被美國《財富雜誌》評選為全球百位最具影響力女性之一的鍾彬嫻來說,在全球經濟危機環伺之下,「堅持商德」才是直銷人突圍的首要工作。
重商德 仍能創造利潤 商德這兩個字,恐怕是這世代最簡單,也最難懂的名詞了;看不到也掌握不了,創造不出直接利潤,也擴大不了資產,但是鍾彬嫻的談話裡卻暗示了,商德的被重視,的確與利潤創造息息相關的弔詭事實。
人在江湖上行走,最需要的就是誠信,這個道理人人都懂,就連小朋友也知道「做人要說話算話」,但是為什麼做生意的大人最容易失德?原因在於一個「貪」字。因為貪,讓人分不清是非對錯,因為貪,讓人變得急功近利,因為貪,讓人失去判斷標準,做出連孩童都不會犯的錯,而商德,就在這個字上絆跌,使得原本無可取代的產品、公司與制度,都扭曲變形。
貪使人失去商德,那麼重拾商德的關鍵又是什麼呢?當然是不貪。但問題是,不貪能夠讓人賺到錢嗎?所有的創業者都知道,不夠愛錢、不夠想要錢的人,根本沒辦法把生意做大;一個重視商德、不貪戀錢財的人,真的可以成就一番事業嗎? 俗話說:人無信不立,但俗話也說:無奸不成商。信與奸,難道只是一個選擇嗎?還是一個對於創業本質的誤解? 這個答案,由一群人證明了。
根據直銷協會統計,截至目前為止協會共有46個會員公司,2010 年協會會員公司總營業額近新台幣404 億元,約占全國 331 家直銷事業總營業額 66%,總直銷商人數超過 212 萬人,約占全國直銷事業總人數46%。也就是說,這群因加入直銷協會而必須遵守《直銷商德約法》規範的直銷公司們,並沒有因為道德約束而賺取較少利潤,相反的,加入直銷協會的會員公司們,所創造的利潤,佔了直銷總產業三分之二以上。
從事直銷,當然希望賺到錢,但是錢要怎麼賺、怎麼合理的賺、怎麼在持守商業道德、維護直銷整體利益的前提下,賺應得之財?這就是《商德約法》的立法美意,也就是結合眾人共識,以維持一方公平合理的遊戲平台,使所有在此平台上遵守遊戲規則的人,都能獲得正當且應有的利益,以致平台越做越大、腳步越踏越穩、格局也越做越寬廣。
重商德 直銷受傷時的止血劑 《商德約法》於1994年由世界直銷協會聯盟(WFDSA)制定,1996年台灣直銷協會正式在台灣推動實施。這是一個發自直銷業者的自我約束力,用來形成一種主動的約束規範,以提昇直銷業的整體形象,現已成為60個世界直銷協會聯盟會員都必須遵守的基本規則。
十多年過去了,《商德約法》對於台灣直銷產業到底有什麼樣的影響呢?5年前,思緯(Synovate)市調公司針對台灣直銷產業整體形象著手進行調查,而這份維持5年的長期觀察結果顯示,一般民眾對於直銷產業的好感度,已經連續5年成長,從06年的45%、07與08年的53%、09年的57%,一路爬升到2010年創下歷史新高達到61%,這個數字甚至高於日本、馬來西亞與泰國等臨近國家。
5年前,61%這個數字並不存在,而是一路攀升來到今日風景,也就是說,直銷商的從業商德的確在快速進步中,社會觀感以及產業形象當然大幅躍進。而《商德約法》在提高直銷商商德的歷史推進中,則扮演了極為重要的角色。
「形象提升,是一個不用花錢又有效的廣告。」目前擔任直銷協會商德約法委員會常務理事劉樹崇表示。事實上《商德約法》與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在概念上一致,而《商德約法》涵蓋了更多層面,他指出,包括公司與公司之間,不可惡意攻擊詆毀(B2B)、公司與消費者之間,不可誇大、誘騙、消費者申訴管道要暢通(B2C),以及公司與政府之間,公司應遵守當地法令(B2G)等等。
《商德約法》制訂的用意並不在於懲處,所以並沒有強制性,而是提出一個道德規範,讓想使直銷產業整體發展更為良善的企業或個人,可以有一起遵守共同努力的準則。「加入直銷協會的會員公司,必須簽署同意遵守這項約定,這是加入協會的必要條件。違反約定的會員,輕則口頭勸誡或進行協商,重則開除會籍。」所以,劉樹崇說,怕被管的不敢加入,不認同的不願意加入,而加入的其實根本不會覺得受到約束,因為他們本身就是個守法人,是認同理念而來,「平時守法習慣的人,其實不會覺得法律的存在對他有何影響。」 重商德 業者要負最大責任 如果沒有法律,就顯不出犯罪;同樣的,有了《商德約法》,錯誤的直銷行為就無處躲藏。
直銷產業因屬性特殊、進入門檻低,與傳統產業相較,直銷從業人員來自社會各個階層,人數多且組成份子複雜,並且多數公司沒有設立密集的銷售據點,於是直銷商成了直接與消費者接觸的介面,在無法與公司直接接觸的前提下,一般消費者只能透過對直銷商的信任與好感,來評估產品、企業,甚至整體直銷產業,所以,直銷商能否遵守《商德約法》,就成為影響直銷產業形象的關鍵因素。
「不法直銷動輒影響許多人,甚至許多家庭生計,產生社會經濟問題,每揭發一次不法直銷行為,就再一次破壞消費者對此通路的整體信任,一家出問題,整個產業都要遭殃。」直銷協會理事長陳惠雯表示,直銷商雖然自由,但並不表示直銷商不需要對他的行為負責,她認為,直銷並不止是一種商業行為,而有強烈的社會責任在其中。
「事實上,商德是否能夠建立,業者要負最大的責任。」陳惠雯指出,許多業者從獎金制度設計上就已經出了問題,如,鼓勵新加入者一次大量購買許多產品、鼓勵賺取人頭費、鼓勵囤貨等,或者在退貨制度上不是站在保障消費者的立場…等等,就算沒有鼓勵犯法,卻等同違背《商德約法》。部分業者則是未將《商德約法》納入公司對直銷商的營業守則中,也不盡力宣導遵守直銷商德,對於直銷領袖誇大不實的言論不加以制止,反而視而不見。
「除了人性貪婪外,業者的經營理念如果並非以誠信二字為出發,沒有永續經營的概念,就會衍生出抄捷徑、走短路,殺雞取卵的手段。」陳惠雯指出,直銷不僅是一種銷售通路,更是一所沒有圍牆的社會大學,面對直銷商,業者應該要有教育、培訓他們擁有正確直銷行為的責任,使他們能夠遠離錯誤行為,否則,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無知的愚民政策,遲早會得到直銷商的反撲。
重商德 是幫助而非約束 除了規範與教育,更重要的是徹底執行。「杜漸才能防微,問題會變大,通常是因為問題還很小的時候沒有處理。」陳惠雯表示,業者應該要有決心,認為對的就去做,不能屈服於直銷領袖或組織的貢獻度;該處理的卻沒處理,會影響整體秩序,破壞企業的長期發展,損失更大。「我們不是要高舉《商德約法》來約束人,而是在幫助直銷商整理出一個井然有序且乾淨美麗的花園,讓他們可以在其中自由徜徉,不會受傷。」 去年,直銷協會特別針對會員公司舉辦了《商德約法》種子講師培訓班的訓練,共發出80多張結業證書,教導每一家會員公司,深入瞭解《商德約法》,學習如何落實推動直銷商遵行《商德約法》,並將教材制式化、數位化,以便於傳承。此外,更透過座談會的方式,與產官學媒體針對《商德約法》的各項議題交換意見與討論。
「直銷協會會員雖然不多,但是透過這些會員,我們希望能夠對整體產業起示範作用,未來盼望有更多會員以外的公司或個人,一起來參與討論,甚至未來我們希望將種子講師培訓課程,開放給非會員公司參加,以擴大《商德約法》對產業的影響力。」陳惠雯說。
於是話題回到一開始。陳惠雯描繪了一幅景象,每到景氣低迷時,許多人會開始為工作尋找備胎,直銷往往是選項之一,但是,如果直銷商德未被徹底實踐,直銷產業仍然一團混亂,囤貨、退貨問題層出不窮,那麼還會有誰在尋找工作備胎時,願意將直銷列入考慮,把自己的人脈拿出來賣?直銷商德與直銷產業發展,就是如此息息相關。「直銷若要為社會大眾所接受,所有直銷從業人員就必須從建立直銷商德、遵守《商德約法》開始,讓直銷變得更清澈透明,使直銷商以從事直銷為榮、為樂。」陳惠雯說。
商德不是一個美麗的招牌,需要的時候抬頭仰望,《商德約法》也不是一件美麗的外衣,平時收放櫥櫃,需要時披身炫耀,而是在黑暗的時代裡,確保自己仍能勝過黑暗的幽暗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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