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虛擬市場中,為什麼「經驗」那麼重要?
分類 / 直銷文摘
作者 / 盧希鵬
期數 / 第101期
在虛擬市場中,為什麼「經驗」那麼重要?
朗讀:
產品可以分做「搜尋產品」(search goods)與「體驗產品」(experience goods)兩種。如果你已經知道要買什麼,網際網路能夠很快的搜尋到你要的產品,甚至能自動的比較價錢,找到最低價廠商的話,這類的產品就屬於「搜尋產品」。
如果要用過以後,才知道產品的價值,便叫做「體驗產品」。在真實世界中,新產品(或是新品牌的產品)幾乎都是體驗產品。因此,此類的廠商常會提供試用、試吃,或是產品折扣,來促銷產品,讓消費者認識自己的產品。
資訊產品或是網站(即使網站提供的是實體商品)便是典型的體驗產品。在沒有消費資訊產品之前,消費者很難體驗產品的價值。舉例來說,一個新的電影(如星際大戰首部曲或不可能任務)上片,到底這個電影好不好,一定要等到看過了才知道,這便叫做體驗產品。如果你要找尋你曾經看過的片子,或是有經驗的商品,便是搜尋產品。像是到旅行社參加國外旅遊,一開始是經驗產品,但是出國久了,再到哪一國去玩,便是搜尋產品了。
另一方面,當我在花10塊錢買聯合晚報之前,我是無法預知今天聯合晚報的內容是否有值得10元的價值,必須買了才知道,但是「品牌」形象讓我敢買聯合晚報,然而「品牌」也是由過去「經驗」所累積成的。同理,若要建立電子商務品牌,就要重視「電子經驗」的累積,也就是讓大家「記得」與「喜歡」網站的瀏覽「電子經驗」(e-Experience)。
另外,在真實世界中,由於資源有限、流通不易,產品的促銷都是針對大眾。因此,行銷的重點都是產品,是一種以產品為中心(product-centric)的行銷模式。在虛擬世界中,個別消費者的需求都能以位元的形式儲存起來(資料庫),加上互動與程式運作,談的是個人需求(people-centric)的行銷。舉例來說,傳統看板式的廣告促銷是針對社會大眾,而網路廣告就不再只是「靜態看板」而已,
因為電腦可以記錄誰看了廣告,以便做出更精準的促銷活動,提供更強化的「電子經驗」。(本文取材自ClubEC網通國際股份公司出版《e-Oscar優質網站評估模式》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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