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直銷公司考量所銷售的商品售價較高,不是一般初參與直銷業務的民眾所能夠接受,因此會標榜以「分期繳付」方式,來吸引直銷商購買加入;但所謂商品買賣的分期付款,乃是出賣人(直銷公司)與買受人(直銷商)間兩方的法律關係,亦就是直銷商依約定將商品價金分期繳付給直銷公司,當直銷商無故不願意繼續繳納相關款項時,則由直銷公司依約訴求相關金額。
但在實務上,或許是考量採行真正分期付款方式,會使得直銷公司在直銷商惡意不繳付價金時,陷於必須到法院起訴才能拿到錢的窘境,因此,直銷公司便透過風險轉嫁的方式,透過與銀行業者合作,由直銷商向銀行貸款,並採分期清償方式來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
直銷商實際是向銀行辦理貸款
直銷商填寫銀行的貸款申請書,銀行於核貸後,便代替直銷商直接把貨款交給直銷公司,之後則再由直銷商按期(通常一個月為一期)繳交約定金額給銀行來清償貸款,跟真正分期付款買賣是把錢交給直銷公司並不一樣。
銀行為確保直銷商能依約全期完納,會與直銷公司約定,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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