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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文摘

全新的日本制度解析


分類 / 直銷文摘
作者 / 編輯部
期數 / 第31期

    全新的日本制度解析


朗讀:

日本直銷公司獎金制度大致分成兩種模式,一是美系企業為主,獎金多採紅利超越法,而所銷售的產品以消費性商品居多。另一種模式則以日系企業為主,商品多為耐久性消費商品,獎金制度類似日本傳統多層次通路的做法,以進貨差為獎金計算的基礎。
日系方式最主要是將美國的直銷精神,結合日本傳統通路概念後,衍生出來的獨特性做法。今僅就這兩種制度的異同做一分析與比較。
美、日獎金制度
一般說來,登陸日本的國外直銷公司,為適應日本風土民情,制度或多或少會略為修改,但基本架構仍然承襲了美國直銷制度。所以各家公司在制度上雖各有特色,但基本架構大致如下。即只要是商品愛用者,都可成為直銷商,向公司辦理入會後,即可取得會員資格,展開銷售與推薦活動,便可逐步晉升。
至於日系制度,由於也多由美式架構轉換而來,所以到此為止的制度與「美1」大致相同。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業績計算方式。「美1」的做法是各個階段直銷商零售利潤都一樣,沒有差別。以安麗來說,直銷商晉升DD之後,可以75折向公司直接進貨,然後不管再升到明珠、鑽石或皇冠大使,其進貨價也都是75折。


而「日2」制度,會隨著階段晉升,給予不同的進貨折扣。例初級直銷商的折扣為15%,而升到最高等直銷商時(販社),其進貨折扣很可能達50%之多。其次,紅利方面亦是以進貨差為給付的標準。例如本身是「販社」的直銷商,其組織體系成員A銷售了10萬元的商品,除了A可獲得1萬5千元的紅利外,A的上線B;階級為代理店,亦可以獲得30%扣除15%後的進貨差,即1萬5千的紅利。
至於B的上線C,及上上線D,亦可以同樣的計算方式,各獲得1萬元的紅利。


紅利與小組業績關係密切
「美1」的做法,紅利發放與小組業績有密切的關係,即自己與直接吸收的直銷商視為一個小組,再依整組業績多寡分配一定比例的獎金。從表1我們可以看出,A員沒有下線,所以A員只有自己的業績,沒有整組業績。B員整組業績包含了A員的業績。C員整組業績除了B之外,還包括A所創造的業績。以此類推D員的業績則包括了C、B以及A。從這可以很明顯的看出兩種計算方式的差異點。
直銷組織結構多呈現金字塔型,以「美1」來說,D員吸收3名會員C,C再分別各吸收3名會員B,B再各吸收3名會員A,所以D員組織裡就有27名A級直銷商。如果每名A生產力為10萬元的話,D當月整組業績為2百70萬。換算25%的獎金計算方式,D當月可領到67萬獎金。相同情況以「日2」計算方式換算的話,「販社」則可領到27萬元(10%進貨差)。
但是這種計方式不是絕對的,因為「美1」所銷售的多為消費性產品,金額大多不高,所以銷售額也多無法達到2-3百萬,而且25%是最高比率,實際比率多在1%~2%的培育獎金,而「美1」的做法是依獨立後小組業績,領取1~5%不等的獎金,並可向下溯及數代。
制度簡單易被接受
歸根究柢,「日2」做法的竅門就是廣開太陽線,而「美1」做法是除了廣耕外,還要深耕。
兩種制度各有特色,但一般來說「美1」的做法較為合理,因「美1」做法會呈現倍數成長,但由於獎金計算方式過於複雜,多數人難以領會。美式做法比較像創業,參加的會員也多以企業家自居,而日系公司參加者多以一般大眾為主,所以制度愈簡單,愈容易被接受;這大概也是兩者間的不同吧!

感謝您閱讀直銷世紀數位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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