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優惠    註冊登入
全球華人直銷媒體第一品牌
直銷法規

傳保會法律諮詢個案:遊走法律邊緣的「人為組織排線」


直銷法規 / 作者 林宜男、周於蓁 / 直銷世紀第276期

    傳保會法律諮詢個案:遊走法律邊緣的「人為組織排線」


朗讀:
 
合法經營之多層次傳銷事業的傳銷商,係以零售利潤及與下線傳銷商間的業績獎金差額為主要收入來源;而傳銷商若無須推廣、銷售商品給他人,而其主要收入來源,是介紹他人之加入,此舉恐有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虞。
 
 
一、前言
上期介紹網路行銷經常遇到攸關「限制轉售價格」的問題,本期則介紹「人為組織排線」的問題。
 
人為組織排線,簡單來說是傳銷商以人為排線方式,使事業誤以為傳銷商達到獎金發放標準,而為組織獎金發放。因為人為組織排線得迅速地完成「金字塔」組織結構及積分要求,藉此領取獎金;但傳銷商主要收入來源顯非經由推廣、銷售商品或勞務之合理市價,而係藉由不斷地介紹他人加入,亦有違法之虞。
 
二、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的法律關係
 
(一)爭議事實
在網路行銷模式中,傳銷商雖已有自己組織下線,但因各自業績尚未達到公司規範的標準,有些傳銷商便將其下線使用人為排線方式,使其業績因此達到標準後,即得晉升至上一個位階的獎銜 ... ...

請繼續閱讀此篇文章  登入/訂閱

瀏覽次數: 522

標籤:      

延伸閱讀

猜你喜歡

熱門內容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下的行為樣態——實施與引進之比較

直銷公司修改契約是否需要告知直銷商? 多層次傳銷之管制──直

如何辨別直銷公司是不是合法經營?

直銷法律相談室:多層次傳銷中之「參加人」有無消費者保護法之適用

海外限定新品喜歡就買回家? 直銷商出國旅遊帶回總公司新產品的

被迫加入,能不能反悔呢!?

參加契約電子化的變革與挑戰

傳銷事業解除或終止傳銷商契約

直銷團隊自行修改公司規定或自訂不同的規定 是否違法?

直銷公司與參加人間對於退出退貨認知之落差(上)

影音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