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小花是一名認真向上的青年,個性活潑開朗,從大學時期就接觸直銷事業,加入專賣保養品的「好實在直銷事業」,成為好實在事業的經銷商,而且經營得非常好,擁有大批下線。然而,小花畢業後因朋友介紹,得知了另一家專賣保健食品的「實在好直銷事業」,實在好事業的業績門檻低,吸引了小花加入,但小花加入不久後隨即被好實在事業其他下線發現,向好實在事業舉發小花,好實在事業經確認屬實後就依營運規章規定,暫停發放獎金給小花,要求小花退出實在好直銷事業,否則會終止小花的契約,請問好實在事業的作法合法嗎?
辨析
(一)什麼是競業禁止?
首先需說明的是,競業禁止在法律上主要有兩種情形,一種是依照公司法第209條
董事競業禁止的規定,另一種則是在契約內的競業禁止約定,由於公司董事的競業禁止規定,必須在擔任公司董事後才會受限制,也與直銷契約無關,所以本篇只討論契約內的競業禁止約定。
競業禁止條款又常被稱為「同行禁業條款」,是公司、企業、雇主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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