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訓練名義收取過當費用
分類 / 直銷學術
作者 / 蔡行道
期數 / 第12期
不以訓練名義收取過當費用
朗讀:
每一期的直銷世紀雜誌中,我們都可以看到一些成功的直銷商他們的心路歷程,經常這些成功的直銷商,初始接觸直銷時,多是抱著懷疑的心態,並不是全心投入的,而且有一番的挫折,而不是一帆風順的。但是也由於他們的堅持,所以能不同於大多數的人,在踏入直銷不久後便陸續退出,而獲得最後的成就。
直銷業致力訓練 三教九流成高手
那麼,為了要使剛起步的直銷商能經得起挫折,儘快登入直銷的殿堂,任何一家直銷公司,都應擬定一套直銷商的訓練計畫,分別適用於不同層級的直銷商,經過不斷的訓練,即使是一位毫無直銷經驗,或是教育水平不高的直銷商,也都有可能被培養成一位精明能幹的領導者。
我們也會看到不少人在參加直銷公司後的幾個月或一年半載,在穿著、談吐、個性、舉止各方面,甚至散發出來的氣質,都使人感到與以往有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彷彿變成了另一個人,這毋寧說是得力於直銷公司訓練出來的。
所以完整而正確的訓練課程,實在是直銷公司經營成功的要件,根據吳水丕教授在「直銷的世界」一書,將直銷公司對直銷商的訓練課程,分類為常見的幾種,包括產品發表會、零售訓練、推薦訓練、領導訓練,以及表揚會等,這些用意在訓練直銷商步上成功之路的課程,如果向參加的人收取昂貴不當的上課費用,恐怕就不太恰當,而且可能遭主管機關糾正。
公平會直銷經營調查 訓練收費仍有不當
在公平會所做「八十一年台灣地區直銷事業暨參加人經營概況調查報告」中,對直銷事業舉辦各種活動是否收費之調查統計,「產品說明會」不收費的比例最高,有百分之九十三的直銷公司是免費的;其次是「聯誼會」,也有高達近百分之九十二的公司表示是免費;而「年會」不收取費用的公司,比例有百分之八十三;至於「訓練」課程,則只有百分之六十六的公司是免費的,其餘有三分之一的直銷公司則是收費或部分課程收費的,顯示大多數的公司,仍然願意無條件提供直銷商各項可以進修的機會。
如果我們再對照該調查報告中,對參加人認為所加入的公司所舉辦活動的看法,有百分之十一的參加人曾參加過收費的「產品說明會」,其中有一成認為所收的費用並不合理;參加過收費的「聯誼會」者有百分之二十,當中有百分之五點六的人認為收費不合理;收費的「年會」則有百分之三十六的人參加過,當中只有百分之三點七的人認為費用不合理;至於「訓練」課程,參加過收費者有將近百分之三十,這些人當中有百分之八認為收費不合理;如果連所參加的直銷事業舉辦的活動都無法認同的話,這些訓練課程可能就有重新規畫的必要了。
依據直銷管理辦法第七條對直銷事業之禁止行為規定,第一款明訂直銷事業不得:「以訓練、講習、聯誼、開會或其他類似之名義,要求參加人繳納與成本顯不相當之費用。」另外第五款也明訂直銷事業不得:「約定參加人再給付與成本顯不相當之訓練費用或顯屬不當之其他代價,始給予更高之利益。」如果直銷事業違反上列規定,經公平會調查屬實,將可能被處以五萬元以上的罰鍰。
在美國直銷協會所印行出刊的直銷手冊當中,協會對於合法的直銷公司在訓練費的收取上,也有一個建議,它說:「通常,公司就所提供之服務,企圖以向參加人收取使用費用以降低公司之成本。……公司需警覺此等費用極可能被視為係參加入組織之必要費用,而引致金字塔管制法案及商業機會法之引用及管制。此等費用愈低或愈能反映成本者,將愈能顯示行為合法之特性。」
美國雖無明文禁止或限制直銷公司不得收取過高的訓練費,但是身為美國政府與業者間橋樑角色的直銷協會,卻主動提出此項呼籲,可見國內的管理辦法中的規定實在是不無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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