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優惠    註冊登入
全球華人直銷媒體第一品牌
陳路宏專欄

健康食品管理法修正草案與美日規範之比較

陳路宏 | 直銷學術 | 第135期
根據藥事法第六條定義藥品,本法所稱藥品,係指左列各款之一之原料藥及製劑: ‧一 載於中華藥典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其他各國藥典、公定之國家處方集,或各該
猜你喜歡

熱門內容

意見領袖影響力──以直銷業為例(下)

公平會啟動說明會列車

「五胡十六國時代正式來臨」

食用健康食品產生病變?

直銷與電子商務整合應用之綜效性評估

直銷知識之傳遞

直銷商人格特質所屬的社會網絡位置對績效的影響(下)

做的愈久,領的愈多!?談組織領導獎金和福利獎勵

產業競爭與公平法

直銷事業之普查實務

影音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