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次傳銷事業除事業名稱變更外,其餘銷售商品品項變更,均需於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以免違法。 案例 最猛公司是依多層次傳銷事業
【直銷法規】 國外傳銷事業未在台灣設置分公司之傳銷商,於台灣實施傳銷行為前應先向公平會完成報備與交付參加契約,以免觸法。
傳保會保護對象為經報備且已繳納基金及年費之傳銷事業及其傳銷商,傳銷商得自由選擇是否繳納保護基金及年費,但未繳納保護基金及年費者不得請求保護機構予以保護。 &n
熱門內容
多層次傳銷事業營業所變更應事先向公平交易
傳銷事業應負擔傳銷商與第三人另行締結契約之解除或終止所生之責任
直銷公司與參加人間對於退出退貨認知之落差(上)
商品是否虛化,該如何認定? 「變質多層次傳銷」的認定標準與檢
直銷事業可以禁止直銷商經營其他事業嗎?(下篇)
人工智慧浪潮將如何影響直銷產業?
消費型直銷商被課稅合理嗎?
收到退件公文,該怎麼辦? 公平會就多層次傳銷報備「退件」處置之
促銷活動是否有必要都向公平會報備?
直銷團隊自行修改公司規定或自訂不同的規定 是否違法?
【直銷大師面對面】管至彬 EP.10|如何把自己打造成邀約高手?
【直銷快問快答】直銷法律問題一大堆?專業律師來回答你!|EP.7—feat. 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範晉魁
【子約子曰】在Club Med玩出凝聚力!為什麼企業獎旅都選這?|Club Med東北亞區總經理 劉育慧 Trista L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