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優惠    註冊登入
全球華人直銷媒體第一品牌
直銷法規

多層次傳銷事業制度變更之事前報備


直銷法規 / 作者 吳旭洲 / 直銷世紀第276期

    多層次傳銷事業制度變更之事前報備


朗讀:
 
 
傳銷獎金發放制度及銷售商品項目,均屬於多層次傳銷事業於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應向主管機關報備之事項。
 
案例事實
「妍蓁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妍蓁公司)是一間販賣廚具相關產品的多層次傳銷事業,自國外引進「新型鍋沿免燙傷炒鍋」、「多功能烹飪鍋」、「氣炸鍋」等各種新型廚具,標榜其公司銷售的廚具健康、經濟、耐用且外型設計具有時尚感,妍蓁公司於開始營業前,已依法向主管機關報備銷售品項及傳銷制度等有關事項。初進入市場時其商品廣受消費者歡迎,其中又以「零負擔氣炸鍋」銷售額最佳,造成其他公司爭相效法自國外引進銷售。
 
但幾年後因為競爭者眾多,「零負擔氣炸鍋」銷售量大幅下滑,導致公司營業額慘淡。為提升營業額,妍蓁公司將業績獎金及介紹費、推薦加碼等獎金提高以提升買氣,一陣子後發現銷售額稍有起色,妍蓁公司便依法向主管機關報備變更傳銷獎金發放制度。但好景不常,因經濟不景氣及「零負擔氣炸鍋」被消費者文化基金會認定廣告有誇大不實,為避免虧損,妍蓁 ... ...

請繼續閱讀此篇文章  登入/訂閱

瀏覽次數: 2309

標籤:        

延伸閱讀

猜你喜歡

熱門內容

探索AI技術在直銷產業的可能角色

服務型商品與有形商品一視同仁,公平嗎?

引進外國傳銷事業未事先報備等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

多層次傳銷事業營業所變更應事先向公平交易委會辦理報備

多層次傳銷解除或終止契約時,如何處理退貨問題?

直銷商什麼時候可申請退貨?能全額退款嗎?

直銷法律相談室:多層次傳銷事業上線對下線之資訊請求權及合理使用

海外限定新品喜歡就買回家? 直銷商出國旅遊帶回總公司新產品的

消費型直銷商被課稅合理嗎?

除了直銷公司所提供的獎金,直銷商可以另外自己送贈品推廣組織嗎?

影音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