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合理的制度保障參加者
分類 / 直銷學術
作者 / 蔡行道
期數 / 第23期
公平合理的制度保障參加者
朗讀:
家父在十五年前自一國營事業退休時,一筆退休金在手,不知如何運用時,有一位昔日同事介紹說有一事業不錯,一直邀家父去聽,家父拉著我一起前去,尤記得在金山南路(當時應是金山街)某棟大樓,人海沸騰地聽著台上的人講解其洗潔精的特殊功能,然後又有一票人上台炫耀著他每月的高收入;家父聽完正想要從退休金中拿出數萬元「投資」當個「主任」,開創事業第二春時,幸經我勸說再多考慮幾天,因為隔兩天,各報登出調查局在全省多處搜扣那家公司帳冊的新聞,家父才慶幸未成為「台家事件」的末代鼠輩。
制度保障加入者
距離這段接觸直銷的經驗十餘年後,我受命自公平會成立時,即擔任公平會對直銷業的管理任務,經過將近三年的時間,公平會對民眾檢舉或主動掌握訊息,涉及違法違規的案件,在逐案詳細調查,案情重大者甚至洽請警調單位協助調查的結果,迄今經公平會依違反直銷管理辦法處以罰鍰的案例已有二十七件,而罰鍰總金額也達到近五百五十萬元,可以說經過這些公諸於世的案例,任何不合法或是企圖利用直銷為詐財工具的不肖商人將愈來愈無發展空間。
雖然如此,非法的直銷是否就能在台灣地區絕跡了呢?恐怕前面仍然有一段蠻長的路要走吧!但是以個人接觸直銷的經驗,願意提醒年青朋友在決定參加前,眼睛放亮些,多比較多考慮,在此有一個判斷直銷公司良窳的參考指標:
公平合理的直銷制度,是不保障先加入者的,所以也不必急於加入。
注意直銷公司散布的訊息
猶記得台家公司的說明會場,造勢頗為成功,使第一次去參加的人,在感染那種氣氛下,都急欲趕緊加入,深恐慢一步的話,他們所謂的名額有限就會額滿,而失去了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這種營造熱烈氣氛的做法,目前直銷公司仍多有使用於說明會,當然這種傳佈成功經驗,藉以吸引更多人加入的手段,於法並未規範,但是如果在會中有下列的錯誤訊息散布的話,也是不應該的:
一、訊大直銷商收入。極少須的具有傑出能力者,就算有不錯的收入,也不宜拿出來宣傳,因為大多數的人如果經不斷努力,仍然距離那種收入水準很遙遠時,又如何說服他們繼續衝刺?
二、不快加入會後悔。如果這家公司有這種說詞,那麼你要小心了,要不是他的產品市場已經快飽和,要不然就是你成為最後的老鼠了。一家可以永續經營的直銷公司,何必急於要馬上加入呢?
三、先加入者先占位。如果某公司宣傳稱先加入者即可保證有何利益可得時,我們認為這是有問題的,甚至先加入的人都是靠介紹其他後加入的人的入會費或是購買一堆價格明顯偏高,又不教你如何去銷售的產品,而獲利的話,可能也會構成老鼠會的非法直銷方式。
我們期望直銷公司在參加人報酬制度的設計上,對先加入者或後入者,只要他們是付出一樣的努力,所獲得的利益應該是相同的,這樣才能建到真正立足點的公平。試想如果今天有甲乙兩人經過朋友的介紹,要一起同時加入某家直銷公司時,那到底是甲要當乙的推薦人(上線)呢?又好像有點吃虧;如果在參加前就已經為誰當誰的上線問題而有爭論時,將來加入後上線又如何領導下線,下線又如何順從上線,這條直銷或組織網又怎能持續持久呢?
在公平合理的制度下,乙雖然是甲的下線,乙付出的努力比甲要多時,乙所獲得的報酬應該是超過甲的,甚至甲如果沒有實際輔導推廣的行為時,甲就不應從乙所做成的業績當中取得任何利得才對。
總之,我們認為直銷公司的獎金制度應該設計得公平合理,任何有興趣加入者,不論你何時加入,你是誰推薦的,只要付出同以的努力,就應該得到相同的代價,而你的努力超過你的推薦人,你就應該獲得比你的推薦人更多的報酬,換言之,先參加的人不應該有獲得較高利得的保障。
感謝您閱讀直銷世紀數位版內容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