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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銷法規

個資法對於退出直銷商之保護說明


直銷法規 / 作者 吳旭洲 / 直銷世紀第263期

    個資法對於退出直銷商之保護說明


朗讀:

【直銷法律相談室】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但應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資法第11條第3項
案例:

帥帥是知名化妝品傳銷事業──美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美美公司)新加入的傳銷商,因聖誕佳節將近,為討交往年餘在高雄讀書的女友漂漂歡心,想要自行訂購一套其公司最搶手的美白化妝組,作為女友聖誕禮物,並為省事,帥帥還留下女友漂漂高雄的住址與電話,要求公司逕將貨物寄至該處所,讓女友可以及早看到禮物。
帥帥本以為這規劃定能讓女友喜出望外,豈知計劃趕不上變化,由於貨品太過熱門,直至聖誕節當天貨物都還沒寄到,漂漂與帥帥因此產生誤會,大吵一架,所幸後來喜劇收場。
本以為事至此已告段落,豈知後來漂漂時常接到美美公司的新商品電話推銷,造成漂漂不勝其擾,事後帥帥自他部門朋友處獲悉,漂漂的私人資訊已被公司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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