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優惠    註冊登入
全球華人直銷媒體第一品牌
直銷法規

「限制轉售價格」與「建議售價」


直銷法規 / 作者 吳旭洲 / 直銷世紀第267期

    「限制轉售價格」與「建議售價」


朗讀:

【直銷法律相談室】
直銷事業對於其交易相對人,就供給之商品轉售與第三人或第三人再轉售時,應容許其自由決定價格;有相反之約定者,其約定無效。
案由

美美公司是從事女性保養品銷售之直銷廠商,而「超級美」為該公司之主力強打商品,其成分內含多項專利,數國認證;加上原物料來自外國進口,因此產品成本較一般市售保養品高出略多,商品單價亦有對應成本之必要,於是美美公司欲將其經營為一較高端商品,區別出不同商品的消費客群。
為確保此一目的的達成,美美公司針對「超級美」商品,特意在其直銷商加入時合意簽署應受拘束的「美美公司政策及規範」中,明定禁止直銷商將該商品以低於美美公司指定價格的方式出售,若有違反,美美公司將有權終止其與該直銷商的合作關係,並且違約者應給付美美公司新臺幣50萬元之違約金以示懲罰。試問前述美美公司的作為有無何法律上的疑慮?
解析
查公平交易法第18條:「事業對於其交易相對人,就供給之商品轉 ... ...

請繼續閱讀此篇文章  登入/訂閱

瀏覽次數: 474

標籤:  

延伸閱讀

猜你喜歡

熱門內容

直銷法律相談室:為多層次傳銷公會催生

傳保會觀點:猶豫期間後終止契約及其退貨規定

接受網路填表入會,直銷公司將受罰

變更銷售商品品項實施前應向公平會報備

直銷商品售價合不合理,誰說了算? 「變質多層次傳銷」的認定標

傳銷商的競業禁止條款要怎麼訂才行?

加入外國直銷事業,會不會求償無門?

變更獎金制度、舉辦競賽活動需要報備嗎?

海外限定新品喜歡就買回家? 直銷商出國旅遊帶回總公司新產品的

多層次傳銷事業是否應有保證金與最低資本額之要求?

影音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