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優惠    註冊登入
全球華人直銷媒體第一品牌
直銷文摘

個人直銷商之節稅規劃


直銷文摘 / 作者 薛兆亨 / 直銷世紀第99期

    個人直銷商之節稅規劃


朗讀:
由於財政部認為,直銷事業大多是以直銷型態經營,因此個人直銷商應繳納個人綜合所得稅之所得有三種:

營利所得

個人直銷商銷售商品所賺取之零售利潤即為營利所得。這部分的課稅依據,來自於公司每年1月31日前,都會向國稅局申報進貨明細表,並寄給個人直銷商。個人直銷商收到公司所寄來的進貨明細表後,看全年進貨金額有無超過5萬元,根據'98年8月6日台財稅第871957401號函規定,全年進貨累積金額在5萬元以下者免申報營利所得,至於超過5萬元以上者。可以採取三種方式列報營利所得: 第一種,有記帳及證明單據,則是依據帳簿紀錄核定其營利所得為銷貨收入(不管進貨多少,參考售價多少,以實際銷貨收入為依據)減掉成本費用 (包括進貨成本,及相關費用須檢附證明單據供國稅局核定)計算而得,其公式如下:銷售額 (收入)- 成本費用 (須檢附證明單據供國稅局核定)=所得

第二種,如果沒有記帳,也沒保存單據,或者有記帳但是不願意提出供國稅局查核,可以用依照公司寄發的進貨明細表中列示之建議售價按一 ... ...

請繼續閱讀此篇文章  登入/訂閱


標籤:  

延伸閱讀

猜你喜歡

熱門內容

確立人生目標

個人職涯新契機.就業市場新疆域

當直銷遇上SARS

股票投資,搶進殺出賺頭少

中草藥,保健食品市場新寵兒

抗壓指數因「星」而異─從命宮主星看抗壓力

直銷K字訣:Knowledge Management 知識管理

資訊時代的學習之道

奉獻為何使人感到興奮?

贏得一生尊榮與自在 連載4最後一場會議(4)

影音推薦